在信息數字化時代,多元融合已成為當今全球媒體發展的大勢所趨,更是傳統出版在數字信息革命沖擊下提升核心競爭力、推進全媒體創新發展的必由之路。適應全媒體傳播新格局的關鍵在于創新,發揮創新第一動力的支撐引領作用,離不開版權的保護運用。
出版業是典型的版權密集型產業,如何把握數字化轉型機遇,順應媒體融合發展趨勢,將內容資源優勢真正轉化為產業優勢以實現版權價值最大化,是傳統出版與新媒體融合亟須解決的問題。
行業呼喚,新業態加劇版權風險
當下,新型媒體和傳統媒體的邊界已逐漸被打破,全民閱讀習慣發生了巨大變化,信息技術的迭代升級為出版作品提供新技術、新場景、新樣態的同時,也不斷加劇著出版業的版權風險。為維護出版單位社會經濟效益,避免不必要的侵權訴累,加強版權的開發與保護成為傳統出版業創新發展的必然選擇。要想破解出版單位版權困境,筆者認為,首先要理解版權保護機制到底是如何在版權密集型產業里發揮基礎性、支撐性作用的,其運行的法理邏輯是什么,才能知不足而補不足。
在確權層面,主要表現在厘清作品版權權屬、明確權利的控制范圍方面。版權權屬認證的關鍵在于厘清作品權屬關系,明確版權權利控制范圍,使權利主體在版權制度確定的空間內更有效地實施利用作品或相關客體的行為。現行《著作權法》規定,作者等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辦理作品登記。這意味著,作為最為直接和具有公信力的權屬證明,作品登記證書能夠在控制版權直接或間接的侵權風險、保障版權權利人(含鄰接權人)智力創作或創造的積極性等方面發揮基礎性的證據支撐作用。
在授權層面,主要表現在保障權利人經濟收益、拓寬版權交易渠道方面。版權權利人對版權的經濟收益主要通過版權的授權層面得以兌現。按照版權的制度理論體系架構,權利人可基于法律賦予權利的排他特性,在版權法律制度確定的范圍內許可他人實施利用作品或相關客體的行為,如復制、發行、翻譯、廣播行為等,并獲得報酬。但在版權交易的實踐工作中,權利人有沒有相關的渠道找到有購買意愿的消費者,卻往往是影響權利人實現作品經濟收益最大化的關鍵因素。可以說,在目前版權交易市場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作為信息供給方的權利人對有效的受讓或使用需求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急切得多,因為尋找、篩選版權被許可人或受讓人并與之開展談判的過程,都會產生不菲的交易成本,減小權利人的版權獲利空間。解決這種信息不對稱的可行方案是:依托授權體系建設方面的優勢,基于版權確權層面收集形成的作品登記數據,建立適合特定作品類型的服務平臺,形成版權交易、設計開發、制造生產、品牌授權營銷的產業集聚區和一體化服務,從而達到整合版權交易資源和渠道、促進版權信息資源共享協作、激活版權產業的市場活力的目的。
在維權層面,主要表現在積極開展取證工作,有效配合版權司法和執法。取證維權是出版者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在版權的維權層面,鑒于互聯網傳輸和通信技術條件下侵權行為日益隱蔽、手段多樣化等特點,宜從版權作品鑒定、網絡監測取證、正版標識和認證等領域配合司法、執法部門開展權益保護工作。具體而言,在版權作品鑒定領域,可通過不同類型作品的獨創性比對,為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司法審判和執法工作提供證據;在侵權認定領域,針對互聯網發展為權利人帶來的取證困難、取證費用高等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涉嫌侵權作品的網絡監測取證、發送刪除通知函、跟蹤刪除結果,為權利人打通一條網絡快速維權通道;同時在正版標識和認證領域,依托具有國家公信力的互聯網保護技術措施為權利人、執法機構和消費者甄別盜版、追蹤盜版產品等提供證據。
在宣傳教育層面,主要表現在提升版權的認知、管理和運用水平方面。版權產業的升級與發展,離不開宣傳教育層面的支持。以出版業為例,對出版業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宜從出版業運轉的組織架構入手,圍繞出版單位和內容產品等層次推動和提升相關權利主體對版權的認識、管理和運用水平。首先,開展全國或區域性的版權產業研究服務,基于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普查數據,通過對各地區出版業發展狀況進行深入分析,對其經濟貢獻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機構、大型企業及海外機構提供專項或綜合性的出版業咨詢報告。其次,落地版權資產管理服務,可為相關企業提供包括版權資產梳理、版權管理流程機制與標準制定、版權資產管理專業培訓、版權資產價值運營開發在內的綜合解決方案。再次,推進版權權益評估服務,通過對相關的財務數據信息建立均衡的版權權益評估模型和方法,科學預測版權權益對權利人的財富持續增長和預期收益的影響因子,為權利人開展版權權益活動提供可供選擇的操作方法。
內容為王,強化版權保護與服務
2022年4月,中央宣傳部印發《關于推動出版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為融媒體時代出版業的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精品內容的創作、傳播和開發利用離不開優質高效的版權保護與服務,內容為王依然是出版的本質。然而在實踐中,出版業面臨一些版權發展困境。
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導致出版業的版權保護訴求難以得到及時回應。融媒體時代,技術的飛速發展,尤其是以ChatGPT為代表的新型人工智能的出現和更迭,使得作品的創作和傳播途徑發生巨大變化,版權侵權行為的成本更低、范圍更廣、手段更隱蔽,這大大增加了出版單位對自身內容資源進行版權保護的難度。
盡管我國《著作權法》對出版者的“專有出版權”作了概括性界定,但是實踐中的專有出版合同格式存在固化現象,難以全面、有效保護出版單位的版權內容。同時,在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情形下,事實上作者已經把復制、發行等經濟權利完全許可給出版者,因此未經許可將他人的作品印制發行的盜版行為,更多的是侵害了出版者的利益,立法上應更加明確地規定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者可獨立主張救濟,對盜版行為的懲罰應從嚴從重。
版權資產觀念的缺乏,導致版權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充分。出版產業是核心版權產業,版權資產是出版單位的核心資產,版權資產管理通過對出版單位擁有或控制的、能帶來收益的版權資產進行組織、協調、配置、運營,能夠達到開發、利用、增值版權資產的目的,做好版權資產管理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但長期以來,部分出版單位把版權資源的管理看作是版權權利的管理,而非資產的管理,因此在出版業的版權實踐中,版權資產管理是比較薄弱的環節,這也進一步制約了出版單位內容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
出版單位融資困難,利用版權質押融資不足。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后,其市場化程度需要進一步提高,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但是出版單位缺乏可供金融機構抵(質)押融資的固定資產,使得部分出版單位融資困難。在出版單位的資產結構中,版權等無形資產所占比重較大,但是通過版權質押融資還比較少,亟須創新文化金融服務。
版權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瓶頸亟待突破。在媒體深度融合和文化強國建設的時代背景下,打造全能型、專業型、復合型的高素質人才是推動出版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步。版權與出版關系密切,版權的創造、保護與服務貫穿出版的全流程,為了適應新型的出版需求,懂版權應成為出版人才的必備要求。近年來,隨著數字出版產業的快速發展,出版領域涉版權糾紛快速增加,需要更多的版權人才為出版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這意味著出版領域復合型版權人才培養基礎薄弱、在崗版權人才知識結構單一等瓶頸需要進一步突破。
全面考量,破解出版業版權困境
完善出版立法,明晰出版者相關權利。在媒體融合的大背景下,數字出版飛速發展,出版單位深入布局出版新業態,通過媒體融合生產出了傳播廣度更大、效度更高、互動性更強的數字出版產品。而出版單位的版權保護也出現了傳統復制發行權和互聯網時代信息網絡傳播權并重的格局。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有關部門應從這一方面對專有出版權給予更清晰的定位,認可出版者在作品內容生產和傳播中付出的勞動,確保專有出版合同約定條款與現行法律規定自洽,以保護和鼓勵出版者的創造性勞動。同時,在一定范圍內給予出版者對信息網絡傳播行為的控制權。
加強版權資產管理,提高版權資產運營效益。出版單位的版權資產是指出版單位所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持續發揮作用并且預期能帶來經濟利益的版權財產權益和與版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出版單位對自身版權資產進行精細化的管理運營,對于保障版權資產權益、強化組織內部控制機制、防范企業外部經營風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在國內率先提出開展版權資產管理咨詢服務,面向業界提供版權資產管理綜合解決方案,包括清查梳理版權資產、設計管理流程、建立管理制度、應用信息化工具、提供專業化培訓等服務內容。這一綜合解決方案可以幫助出版單位將其擁有的優質內容資源轉化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資產,提高其資產運營的效益。
創新文化金融服務,完善版權質押融資模式。目前,版權質押融資成為諸多出版單位快速拓展業務的重要渠道。版權質押融資可以充分利用出版單位的版權資產價值,有效緩解出版單位的融資難問題。要推動建立版權資產管理體系,以版權登記、版權權屬核查、版權價值評估、版權交易等一系列版權服務為基礎,通過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解決出版單位融資難的問題。
加快培養出版版權專業人才,為出版業高質量發展夯實版權人才基礎。要培養政治素質過硬、專業基本功扎實、職業責任感強烈,掌握出版知識、版權知識,了解對出版業起支撐作用的關鍵技術的復合型高端人才。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人才培養需要久久為功,需要相關主管部門、高校科研機構、出版單位的共同努力。一是要做好相關頂層設計,為出版版權人才的培養、引入、評價、激勵等制定規定。二是高校科研機構要注重出版專業與知識產權專業跨學科人才的培養,探索出一條適應出版深度融合發展之需的版權人才培養新路徑。三是出版單位要落實崗位培訓要求,鼓勵版權崗位人員參與出版實踐,并建立高層次版權人才激勵機制。
出版業的版權保護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持續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物力、技術和人才。出版單位只有集中力量經營優質的版權,發掘和盤活處于低效或閑置狀態的版權,全面高效地厘清版權家底,方能輕裝上陣,獲得更具潛力、更具前景的發展空間。
(作者系《中國版權》雜志社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