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報訊 (實習記者張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相關任務落實,加強優質度假旅游產品供給,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將根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依據新修訂施行的《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國家標準,開展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
《通知》明確,參與申報的旅游度假區需符合《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國家標準(GB/T26358-2022)及相關細則要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滿足度假設施相對集聚,經營狀況良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主要經營主體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被認定為省級旅游度假區1年以上等條件。
《通知》要求,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推薦文件及《旅游度假區初審情況統計表》,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認定申請報告書,旅游度假區總體規劃、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含文字、圖片、視頻)等。
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