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國煤礦文工團: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辦藝發〔2022〕138號)要求,在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申報推薦的基礎上,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專家評選,經公示后確定了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入選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將組織專家,對入選劇本后續創排演出工作進行跟蹤指導。請排演單位制定工作計劃和專家指導時間節點建議,經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后(文化和旅游部直屬文藝院團直接報送),于通知印發15個工作日內報送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
二、繼續做好“深入生活”采風調研工作。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排演單位根據申報的“深入生活”采風調研工作計劃,繼續組織、支持編劇開展采風調研,不斷打磨修改提高劇本質量,讓創作前、創作中的“下生活”蔚然成風。
三、合理合規使用資助資金。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項目將通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有關單位,對每個入選劇本撥付資助資金。資助資金的使用主體為劇本的排演單位,使用范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辦藝發〔2022〕138號)嚴格執行。
四、按時完成創排首演和驗收工作。入選劇本應在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創排首演。劇本上演前,創排單位所在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有關單位應函告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并由藝術司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如創排單位使用入選劇本申報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5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關于首演時間的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請提前向藝術司書面說明。
聯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 夏冰原
電 話: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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