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國煤礦文工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引導舞臺藝術創作不斷加強原創,推出更多符合大歷史觀、大時代觀,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的優秀作品,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繼續組織實施劇本扶持工程。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計劃通過扶持10個優秀原創戲曲、話劇、兒童劇大戲劇本的創作,推動優秀劇目創排上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方式
主要面向全國開展申報和遴選。同時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組織專家,按照本通知要求,從入選新時代現實題材創作工程和歷史題材創作工程的項目中擇優遴選,不需申報。
二、申報劇本要求
(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革命文化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鼓勵聚焦新時代,表現黨的十八大以來發展成就,提倡從小切口透視大主題、以小人物折射大時代、用小故事講述大道理。
(二)申報劇本應為原創作品,劇本作者對所申報劇本擁有合法著作權(如為改編,僅限改編非戲劇作品且擁有合法授權)。
(三)所申報劇本在申報截止日前已通過簽約方式明確排演單位,但未曾公演。
(四)劇本作者在創作劇本前或創作過程中已進行必要的“深入生活”采風調研。
(五)可供演出時長為90分鐘以上(兒童劇為60分鐘以上)。
(六)同一作者的劇本限報1個。
三、申報程序和數量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在遴選的基礎上,向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申報不超過2個劇本。文化和旅游部直屬文藝院團直接申報,每個院團可申報1個劇本。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函1份;
(二)《2022年度劇本扶持工程項目申報表》(蓋章)1份(見附件);
(三)完整劇本(電子版)。
請于2022年9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并將除申報函外的所有材料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
五、扶持方式
經過評審和公示環節最終入選的劇本,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將通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有關單位撥付資助資金予以扶持。資助資金的使用主體為劇本的排演單位,使用范圍主要是:
(一)排演單位為完善劇本而組織編劇開展“深入生活”采風調研過程中編劇的差旅費、食宿費、資料費等支出;
(二)排演單位為完善劇本而組織開展的專家研討論證活動中專家的勞務支出;
(三)其他與劇本創作、修改、打磨有關的支出。
排演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扶持資金,并在合理周期(申報截止日起18個月)內完成創排首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確無法如期完成,需上報詳細情況說明并提出延期申請,申請通過后可適當延期。
如存在下述情況,應由相關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有關單位負責將扶持資金全額收回:超過預計首演時間6個月未完成演出,且經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重新評估認為已不具備演出條件的;提出延期申請后3個月內未完成演出,且經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重新評估認為已不具備演出條件的;需要收回扶持資金的其他情形。
六、聯系方式
寄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戲劇曲藝處
郵編:100020
聯系人及電話:夏冰原 010-59881773
電子郵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t.gov.cn)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