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社科院、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醫藥局、中國文聯辦公廳(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養好傳承人,一代一代接下來、傳下去,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綻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文化和旅游部將開展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現就推薦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水平。
二、推薦申報條件
第六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將嚴格按認定標準開展推薦認定,關注代表性傳承人技能藝能、傳承實踐等相關情況,重視部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空缺、隊伍老化等問題,著力加強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梯隊建設。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或者被推薦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1.技藝精湛,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傳承實踐累計25年以上;
2.在該項目相關領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項目申報單位具有較大影響,獲得廣泛認可;
3.在該項目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志愿面向社會傳承,身體健康;
4.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三、推薦申報范圍
推薦申報相關工作要突出目標導向,穩慎認定、優中選優、循序漸進;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部分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承能力弱化問題,側重考慮從目前沒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總體年齡較大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推薦申報。
對于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建議穩慎推薦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確需推薦的,應在相關項目的保護傳承中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廣泛認可。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推薦申報。
四、推薦申報名額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與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申報單位有行政隸屬關系的人員或所屬會員范圍內推薦申報,每個項目不超過2人。
五、推薦申報材料
(一)推薦函。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作為推薦單位,向文化和旅游部出具推薦申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函,主要包括對推薦申報工作總體情況簡要說明;推薦申報名單(見附件1)。
(二)推薦申報表。為便于前期組織遴選,推薦申報表電子版可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網站“公告通知”欄下載 (見附件2)。
(三)推薦申報片。具體要求見附件3。
推薦申報材料應突出申報人的代表性和影響力、授徒傳藝和掌握核心技能藝能情況,確保真實準確,如發現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情況,則取消參評資格。
六、推薦申報程序
(一)提出推薦人選。公民向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申報單位(一般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直屬單位)提出申請,并如實提交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應逐級上報申報材料,所屬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即推薦單位)收到申報材料后,應當復核材料并組織專家進行審核,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示后確定推薦人選。
(二)網上填報。推薦單位自2022年8月1日起可登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fyxx.mct.gov.cn),填報推薦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24:00。
(三)提交正式文件。推薦單位應提交的正式文件包括:推薦函;每位推薦人選的推薦申報表(網上填報后,由系統自動生成的推薦申報表)、推薦申報片等材料電子版,統一拷貝至U盤或移動硬盤。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四)材料復核。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對收到的申請材料或者推薦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七、其他事項
請各推薦單位堅持標準要求,嚴格履行程序,按照相關時間安排,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開展遴選、評審、推薦等工作,將具有廣泛群眾基礎、掌握精湛技藝的人選推薦出來。在此基礎上,著眼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傳承,注重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審慎推薦申報,不斷完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的梯次構成、覆蓋范圍。
八、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規劃處
聯系電話:010-59881869、59882540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郵編:100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