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西藏自治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根據《文化部關于引導迷你歌詠亭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文市發〔2017〕20號)規定,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開發了迷你歌詠亭備案系統,并決定于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全面啟用。同時,編制了迷你歌詠亭網上備案系統操作手冊,供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以及迷你歌詠亭平臺運營企業或經營主體(以下統稱迷你歌詠亭企業)參考使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行網上備案管理。迷你歌詠亭企業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填寫企業信息,提交迷你歌詠亭品牌名稱、設置地點、產品編號等備案信息,即可完成網上備案。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可通過平臺查看迷你歌詠亭企業信息,并對轄區內的迷你歌詠亭進行備案核查、日常檢查、問題反饋、數據統計等。
二、明確責任分工。文化和旅游部負責指導全國迷你歌詠亭備案工作,負責迷你歌詠亭備案系統的建設工作。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負責制定工作方案,統籌部署對轄區內設置的迷你歌詠亭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迷你歌詠亭實際經營地逐級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縣級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負責本轄區內設置的迷你歌詠亭的備案核查、日常檢查等工作。
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建立管理流程和工作規范,明確迷你歌詠亭管理的工作人員。各級平臺管理員積極配合為相關工作人員開通系統功能權限。
三、強化審慎監管。請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熟練掌握迷你歌詠亭網上備案系統的功能,加強對轄區內迷你歌詠亭的管理,對已經履行備案手續的迷你歌詠亭,切實保障其正常經營;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迷你歌詠亭,指導企業進行網上備案操作;對備案核查或日常檢查中存在問題的迷你歌詠亭,督促企業進行整改或撤機。
請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積極履行有關職責,在迷你歌詠亭網上備案管理中如遇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場司。
特此通知。
附件:1.迷你歌詠亭網上備案系統行政人員操作手冊
2.迷你歌詠亭網上備案系統企業人員操作手冊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場司(代章)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