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為進一步推動民間文化藝術繁榮發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和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于2018年3月啟動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評審命名工作。根據前期申報情況和各地反饋,經研究,確定此次“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申報總數調整為200個,采取差額評審,最終評出約180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其中鄉鎮(街道)數量原則上不少于命名數量的60%。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按照《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評審命名工作方案》規定的申報要求,依據《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補充申報名額分配表》(見附件),補充申報一批符合條件的縣(縣級市、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作為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候選地區,參與評審命名工作,同時對上次和本次申報的參評地區一并提交意識形態審核意見。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和意識形態審核意見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并通過網絡平臺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活動指導處
郵 編:100020
聯 系 人:張 劍
聯系電話:010-59881722
傳真電話:010-59881776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補充申報名額分配表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