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文物局)、商務局(旅游局),國家文物局辦公室,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館,本部直屬文藝院團:
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9年5月在上海舉辦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根據《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總體方案》,藝術節期間將舉辦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現將博覽會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3日
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
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工作方案
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以下稱“十二藝節”)將于2019年5月在上海市舉辦。為集中展示全國文藝創作和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優秀成果,引導演藝行業和文創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9年5月舉辦“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以下稱“博覽會”)。工作方案如下:
一、名稱
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
二、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5月中旬(16—18日布展,19日開幕,20—21日展示,22日撤展)。
地點:上海展覽中心(可用展區面積約1.2萬平方米)
三、展會宗旨及目的
博覽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斷增強文化自信,推動社會主義藝術事業繁榮發展,抓住“十二藝節”在上海舉辦并適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的重大契機,精心策劃、有序組織、搭建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平臺,推動演藝及文創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融合發展。
博覽會以省(區、市)和各相關行業部門等為單位設立展區,通過作品展示、項目推介、產品交易等形式,集中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各部門在舞臺藝術創作、演出以及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方面的優秀成果,著重突出各地各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新需求的積極作為,為高質量舞臺藝術作品和文創產品拓寬推廣和傳播渠道,搭建服務大眾平臺,促進演藝和文創行業不斷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與旅游、科技等的融合發展,不斷推出更多更好、更高質量的優秀演藝及文創產品,打造一流的博覽會品牌。
四、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協辦單位: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中心
五、參展方式與作品范圍
博覽會將分為重點展示區域和各地展示區域,原則上以分區域整體搭建的方式進行展示。
(一)重點展示區域為展覽中心中央大廳。該區域內容以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上屆和下屆藝術節舉辦地以及演藝行業部門等的內容為主。重點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范圍內涌現的舞臺藝術優秀作品和文化創意產業最新成果。
舞臺藝術方面展示內容主要包括:歷屆“文華大獎”獲獎作品;文化和旅游部直屬文藝院團優秀作品;上海市創作的優秀劇目;舞臺藝術有關行業協會成果等。
文創方面展示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館等單位依托館藏文化資源,積極進行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所取得的優秀成果。
以上展示內容中涉及文化和旅游部方面的內容以及各有關行業部門、行業協會成果、歷屆“文華大獎”獲獎作品、文化和旅游部直屬文藝院團優秀作品及文創方面相關內容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協調相關單位提供。
(二)各地展示區域將分布在展覽中心其他區域。博覽會為各地免費提供展位,各地在各自展位區域內集中裝展。重點展示各省(區、市)優秀舞臺藝術作品、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單位及其他文化文物單位開發的優秀文化創意產品,也可兼顧群眾文化活動、旅游演藝等品類,推薦接地氣、高效益、體量小的演藝產品參加。各地展示區域的搭建費用由各地自行承擔。
在博覽會中涉及的文創產品營業性活動,參展單位須與博覽會簽訂相關承諾書,對出售產品承擔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所有相關法律責任。參展單位自行制定產品出售價格,收入歸參展單位,博覽會結束后參展單位須申報博覽會期間的營業額,博覽會對營業收入進行統計。
六、主要活動
(一)優秀節目展演展示。博覽會期間,將在中央大廳搭建主展示舞臺,安排各地參展產品中的優秀節目進行推介宣傳;其間還將組織演藝經紀單位和專業采購商觀摩交流;同時在展館LED大屏幕滾動播放各參展單位制作的節目視頻,以擴大影響。
(二)觀摩“十二藝節”演出活動。根據“十二藝節”組委會安排,協調參加博覽會的重要嘉賓出席開閉幕等活動,觀摩各項演出。
(三)成果發布。適時對博覽會情況進行總結,對參會嘉賓、參展機構、工作人員、志愿者進行感謝,發布博覽會的各項成果。
七、工作進度計劃
(一)展覽工作
該項工作分為籌備階段、招展階段、策展階段和展會階段。
1.籌備階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
2018年10月確定組織機構和運營團隊,承辦單位與運營單位簽訂博覽會運營服務合同,運營團隊正式開展工作;2019年1月確定博覽會總體方案并正式發布;確定招展方案,啟動招展工作。
2.招展階段:2019年1月至3月
確認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及其他各省(區、市)、各相關行業協會參會情況,確定第一輪名單,調整展區規劃;3月中旬確定第二輪名單,鎖定展區,簽訂全部參展協議。
3.策展階段:2019年3月至4月
3月底確定展區規劃布置圖,確認展區布置;4月中旬前收集各地參展設計,確定巡館方案,完成巡館流程設計。確定布展服務商,安排對接并簽署協議。
4.展覽階段:2019年5月
5月初完成布展安排;5月中旬進行布展(3天);展期4天,其間安排領導巡館活動;最后撤展(1天)。
(二)接待工作
2019年4月底前初步確定各代表團名單、證件制作;5月初確定出席參加巡館領導名單、邀請嘉賓名單,確定接待方案。
(三)安保措施和志愿者服務
2019年4月初確定安保方案并辦理完各項手續;4月底前完成志愿者隊伍招募、培訓和設施準備;確定博覽會現場管理方案,確定各館館長、安保隊長和志愿者小組組長人選;5月中旬“十二藝節”組委會檢查安保措施和博覽會現場布展。
(四)博覽會總結
2019年5月下旬博覽會執行委員會向“十二藝節”組委會提交博覽會總結報告;推薦和評選博覽會組織運營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參加“十二藝節”組委會的總結表彰活動;整理博覽會的全部資料、文件、宣傳報道等歸檔備存。向所有參加博覽會的單位和個人統一郵寄感謝卡。
八、審核把關
各級文化和旅游廳(局)要積極推薦思想性、藝術性俱佳的優秀文藝作品和文創產品代表本地區參會,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做好內容審查,認真審核參展舞臺藝術及文創產品的內容和相關宣傳品,把好政治導向關,在導向性和意識形態方面存在問題的作品堅決不得參展。各地文化和旅游廳(局)要對參展內容提出明確的審核意見,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
各地文化和旅游廳(局)須將審核后的參展內容列出清單,并附所有參展內容的文字、圖片、視頻等材料,于2019年3月10日之前建立目錄并提交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籌委會博覽部審核備案。籌委會于3月中旬組織審核,審核中發現問題將以籌委會名義反饋,各地要承擔相應責任并落實整改要求,于3月30日之前提交修改材料。演藝文創博覽部將在博覽會全程實施隨機抽查,并委托相關專業部門密切關注社會反饋,出現問題將以籌委會名義通知有關地區文化和旅游廳(局)及時處置。
九、采購組織
各地在組織本地區大中型劇目參展的同時,特別要重視推薦適合面向基層地區演出的優秀小型劇(節)目參加博覽會。要積極組織觀摩團、采購商和本地區政府采購項目負責人赴博覽會開展采購,切實讓更多高質量優秀劇(節)目通過政府采購公共文化服務的機制走進各地基層,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十、宣傳推廣
(一)按照“十二藝節”籌委會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開設專題、專欄報道博覽會的動態、活動和進展;組織媒體對博覽會和各展區負責人等進行專題采訪和報道。
(二)用好“十二藝節”官網和文化和旅游部、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政府門戶網站等,加強對博覽會的宣傳。在“十二藝節”官網上開設博覽會專頁,集中宣傳推廣。
(三)舉行新聞發布會。在博覽會招展、策展和博覽會舉辦期間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博覽會的各階段主要情況,以擴大影響,展示成果。
(四)制作博覽會會刊和重點推介展演節目視頻光盤;充分發揮新媒體、自媒體作用,增強宣傳效果。
(五)投放廣告宣傳。根據“十二藝節”籌委會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博覽會具體要求,有選擇性地在主流媒體、電視臺、機場、車站、市區主要街道和旅游景區及博覽會場內外,設計投放部分媒體廣告展示牌、街旗、路牌廣告,以加大對博覽會的宣傳推廣。
十一、配套服務
(一) 推薦酒店
優選鄰近上海展覽中心周邊符合規定的酒店資源供參展單位選擇。
(二)新聞中心
在展覽中心適當位置設置新聞中心,供媒體實時發布展會各類新聞通告、照片、視頻及消息。
(三)搭建服務
博覽會開始前2個月,將采取招標的形式優選搭建服務提供商,供各方選擇使用。
(四)志愿者招募
按照國際展會慣例,博覽會將招募一批在校大學生志愿者提前培訓,做好展會期間服務工作。
十二、財務管理及監督機制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有關要求,堅持“依法合規、統籌兼顧、精打細算、開源節流”的資金使用原則,嚴格控制活動預算,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講求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監督,嚴格加強審計監督,對各項資金使用實行全程審計。
附件:
1.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參會報名表
2.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演藝及文創產品博覽會演出項目展示推介會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