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國家文物局面向社會擇優選擇2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由其接受委托,辦理我局機關政府采購事項,服務年限從簽訂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凡有意愿接受委托,辦理我局機關2023—2025年政府采購事項的代理機構,均可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請資料,接受遴選。
二、 申請機構應同時具備條件
(一)公司已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
(二)承擔過中央機關信息化項目或服務項目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三)符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要求,且能在北京提供穩定的辦公場所、評審場所以及可供洽談、開評標等與采購相關活動使用的監控設備設施。
三、 有意申請的采購代理機構應提交資料
(一)致國家文物局辦公室函,有愿意按本通知和有關規定要求參加遴選的確定性意思表示,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營業執照和具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
(三)公司財務狀況(提供2021年度財務報表或遴選截止日前6個月以內開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四)按附表格式提供近兩年來代理政府采購業績,并提供與所列業績相應的委托代理協議和采購人確定中標、成交的書面通知復印件;
(五)擬承擔我局政府采購代理的團隊及其資質,所負責承辦的政府采購業務情況;
(六)承擔我局政府采購代理擬采取的工作方案、服務承諾及收費標準;
(七)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的書面聲明,包括未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查詢記錄,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公章;
(八)企業榮譽或申請單位認為有助于說明其情況的其他資料。
四、 資料提交要求
(一)書面正本1份,PDF格式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wwjcw@ncha.gov.cn。書面資料請裝訂成冊,在封面注明此項業務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箱)。提交資料以書面正本的內容為準。
(二)將所有提交資料密封后,在外包裝顯著位置注明“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字樣。
(三)于2023年2月28日16時之前送達國家文物局辦公室資產財務處(以簽收時間為準)。地址:北京東城區北河沿大街83號,郵政編碼:100009,聯系人:田亞竹,電話:56792033,傳真:56792005。
五、我局將綜合考慮采購代理機構的綜合資質、相關工作經驗、代理采購業績、擬采取的工作方案、工作團隊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擇優遴選。我局將以電話或其他(傳真、信函)方式,通知遴選結果。
附件:代理中央單位政府采購業績一覽表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