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科函〔2022〕5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各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進一步加強文物行業標準化建設,我局決定開展2022年度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優先支持納入《“十四五”文物保護標準立項指南》(見附件)立項重點方向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具有文物保護科學和技術研究工作經驗和基礎的文博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關企業。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研究基礎,并熟悉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三、項目經費
我局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15萬元/項,鼓勵項目申報單位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四、項目周期
制定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24個月,修訂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18個月。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內容應完整、詳實。模板見《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
(二)標準草案。標準草案應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的主要技術內容,其中,科研成果轉化標準項目應提供完整標準草案。編寫規范(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和GB/T 20001系列標準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協調配套。修訂項目應重點說明擬修訂的主要內容和理由。
(三)編制說明。內容應完整、詳實。模板見《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
(四)其他相關材料。相關科研報告、試驗報告、需求調查報告、查重/查專利的結果、產品手冊、采標標準介紹、相關會議紀要或記錄等;視情況提供。
六、申報程序
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相應組織單位。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全國文物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文標委”)秘書處作為本次申報工作的組織單位。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有關單位項目申報書的審核推薦工作。文標委秘書處負責國家文物局直屬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下屬有關單位項目申報書的審核推薦工作。
各組織單位將匯總的申報材料于2022年7月29日前報送至文標委。報送材料時,請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1)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寄送文標委;(2)電子版材料(格式要求:項目建議書蓋章后掃描為pdf格式,標準文本word、pdf格式各1份,其他材料pdf格式)發送郵箱。郵件標題請以“項目建議《項目建議名稱》+提交項目建議材料”形式命名,如:《文物保護工程工地安全管理規程》+提交項目建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不予立項情況
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立項:
(一)標準草案不符合要求。標準草案主要技術內容缺失,適用對象不明確,技術不先進,技術要求不具有可操作性,編寫不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要求,與現行標準不協調配套、且未說明合理性,存在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內容等。
(二)編制說明不符合要求。未按照模板要求填寫相應內容,未提供確定標準主要技術內容的依據等。
(三)申請單位和負責人不具備與申請項目相關的研究工作經驗和基礎或者項目負責人有1項及以上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逾期未完成且未提交“標準送審稿”等材料。
八、聯系方式
國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標準與信息化處
電話:010-56792016
文標委秘書處(掛靠單位: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電話:010-84652156
電子郵箱:wbwmsc@cach.org.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高原街2號
九、其他事項
本通知及附件同時在國家文物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 www.ncha.gov.cn)上發布, 方便申報單位查詢和下載。
附件: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四五”文物保護標準立項指南》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2年6月15日
相關鏈接: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發布《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