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我國第17個“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在甘肅省蘭州市舉行,今年的活動主題為“文物保護:時代共進人民共享”。當日,各地文物部門、文博單位組織開展了6300余項“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線上線下活動,這些活動的開展集中反映了新時代文物保護與時代同發展,讓人民大眾共享歷史文化資源及其發展成果的理念。
作為擁有5000多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我國文物數量位居世界前列、文化遺產規模龐大。據統計,我國現有不可移動文物76.7萬處、國有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以及難以估量的民間文物藏品,是名副其實的文化遺產資源大國。正因為如此,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著巨大壓力與挑戰,如何進一步樹牢“人人保護”才能“人人共享”的發展理念,讓文化遺產保護與時代共進,把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融為一體,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時代課題。
近年來,我國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不斷加強頂層設計,一系列制度、規范、規劃先后出臺,如《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大遺址保護利用“十四五”專項規劃》《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實施方案》等,極大地促進了文化遺產保護的規范性、科學性、整體性和系統性,文化遺產助力時代發展的豐富內涵進一步顯現。特別是一些文創產品的研發推廣、非遺文化的傳播展演,極大地激發了人民大眾親近歷史文物、走進文化遺址、傳承非遺文化的熱情,歷史文物在“凝固”的展臺中煥發出奪目的時代光彩。尤其是新媒體技術的普及和拓展,讓我們隨時隨地可以在屏幕上搜索、了解、欣賞、研究館藏文物,文物的歷史、工藝、藝術價值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傳播,“歷史文化+”的時代活力被真正激活。
這是可喜的現象和成就,同時也是需要持續接力、不斷深耕的領域。必須認識到,文化遺產作為一個民族留存下來的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是一個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的“根”與“魂”,發揮著凝心聚力、培育人才和展示國家形象的特殊作用,是一個民族文明程度和文化自信的重要體現。而長期以來,受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等因素的制約和歷史的“欠賬”,包括對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重要價值認識不充分等原因,與此同時,由于展示空間的有限,很多重要文物無法得到充分的陳設展示,只能“沉睡”在博物館的庫房中。并且,由于文物展列對空間、環境具有嚴格要求,觀眾只有到博物館、美術館才能一睹古代文物的風華,限制了文物在更大范圍更為廣泛的傳播可能。如何讓沉睡的文化遺產更好地“活”起來,還有很多工作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加強。
文化遺產保護是人類共同的責任,如果僅僅依靠文物部門、文博群體力量的保護是遠遠不夠的,正如前面所言,我國是文化遺產資源大國,文物類型多、地域分布廣、保護難度大,特別是處于交通不暢地區的大型遺址,為基層保護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尤其是以“黃河、長城、大運河、長征”為主題的四大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更需要全民的共同參與和呵護。讓文化遺產保護與時代共進,其中最為核心的問題在于樹牢“人人保護,人人共享”的發展理念,這是實現文化高質量發展的根本保障。“人人保護”所要突顯的價值觀念并非停留在保護一個層面,而是通過人人參與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來提升大眾對其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時代價值的認知,繼而推動對文化遺產的傳承、弘揚和傳播,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其中,讓青少年樹立保護文化遺產的理念更是科普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深深扎根子孫后代心中,讓每一位華夏兒女都成為民族文化“萬里長城”的守護人。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只有更多群體積極參與到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才能更好實現歷史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在創造轉化中創新更加適合時代發展的新文化形態,保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根脈與活力,從而為當代中國發展積蓄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從“激活”措施到“共享”理念,還要落實到時代生活的基座上來,讓歷史文化融入現代生活。文化遺產的誕生是人類在具體的歷史環境、技術環境和地域環境中造就的,它是古代人為了生存、生活、生產而留存下來的物質和精神遺產。因此,對文化遺產的保護、研究、利用和傳承也要創造出適宜的環境,特別是如何讓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和諧共存、一體發展是一個根本性問題,也是推動文化遺產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題中應有之意。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為了以最低成本提高建設效率,一些地方以拆除或損毀文化遺產讓位基礎設施建設為代價,走了很多彎路,換來了眼前的經濟利益,卻失去了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遺產,造成無法挽回的被動局面。實際上,我國在城市街區改造和古村落改造方面的成功案例很多,如北京鼓樓西大街三年復興計劃、成都寬窄巷子歷史街區改造、山東省沂南縣竹泉村改造、江西省婺源縣曉起村改造等,都是在高度重視歷史文化保護的基礎上,用“繡花”功夫精心營造符合現代生活的空間環境,既改善了原住居民的人居環境,又保存了自身的歷史文化底蘊,讓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了一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蘊毀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從事城鄉規劃工作時,要將對歷史文化的保護放在首位,要充分認識歷史文化對現代生活發展的巨大影響和價值,避免大拆大建、一味圖新,將歷史文化記憶棄之腦后。而是善于活化利用文化遺產的價值轉化,給予其良好的環境配套,實現文旅融合長遠發展,讓歷史文化遺跡與現代生活空間有機融合,讓子孫后代依然可以從歷史文化中感受到作為中國人的自信與自豪。
前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舉行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是當代中國文化的根基,是維系全世界華人的精神紐帶,也是中國文化創新的寶藏。”作為文化載體的文化遺產,不僅在過去和今天產生了重要的物質和精神價值,對未來人類社會的發展仍然具有無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它不僅告訴了“我們是誰”“我們從哪里來”,還為我們指明了“要到哪里去”的問題。在又一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之際,全社會都要認真思考文物、文化遺產與時代共進、與人民共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