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發〔202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有序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我局組織編制了《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編制要求》,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由省級文物主管部門組織編制,跨省域片區工作規劃由一省牽頭、聯合編制,經我局同意并由省級文物主管部門發布實施。我局將依據片區工作規劃對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加強統籌指導和支持。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編制要求
第一章 總體要求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有序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編制,根據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要求適用于中央宣傳部、財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公布的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以下簡稱片區)工作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第三條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以片區工作為抓手,夯實基礎,創新舉措,用心用情用力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革命文物,示范引領全國革命文物工作。
第四條 編制原則
(一)堅持價值引領。研究梳理片區革命歷史和主題構成,挖掘展現片區革命精神和時代價值,以價值評價為導向,準確把握工作規劃的對象、重點和策略,不能將各種革命舊址等量齊觀,歷史評價要恰如其分。
(二)堅持系統規劃。綜合考慮片區主題、資源稟賦和區位條件,以科學布局、全面推進為支撐,更好實現革命文物的整體規劃、連片保護、統籌展示、示范引領。
(三)堅持恰當適度。始終秉持艱苦奮斗的革命傳統,以簡約樸素大方為主調,體現內在精神,突出教育功能,力戒貪大求洋、富麗堂皇。
(四)堅持融合發展。緊密對接國家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用好紅色資源,推動區域發展,確保片區工作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可操作性。
第五條 規劃期限
片區規劃以中長期規劃為主,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根據規劃任務和實施條件可制定分期計劃及細化要求。
第六條 規劃成果
(一)規劃文本。表達片區規劃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保障措施,文本表述應規范準確、定義清晰、簡潔明了。
(二)規劃圖紙。以圖紙、照片形象表達資源現狀和規劃設計,圖紙標注應規范準確、序列清晰、必要完整。
(三)規劃附件。補充表達片區規劃相關信息,附件匯編應規范準確、條理清晰、密切關聯。
第二章 規劃文本
第七條 體例框架
(一)總則
(二)資源評估
(三)總體布局
(四)連片保護
(五)整體展示
(六)融合發展
(七)保障措施
(八)附則
第八條 總則
簡要表述規劃對象的片區主題、公布范圍、歷史地位和規劃原則、規劃范圍、規劃期限。
第九條 資源評估
(一)史實提煉。以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關于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重要決議、權威黨史文獻為依據,概述片區主題的革命歷史、革命精神、核心價值,概述片區主題的重大事件、重要會議、重要人物的歷史作用。
(二)資源梳理。以片區革命文物資源調查成果為依托,摸清片區主題革命舊址的資源底數、分布情況和保存狀況,掌握片區主題紀念場館的分布情況和館藏文物總數。
(三)價值評價。根據歷史意義、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對片區主題文物保護單位的重要性及其蘊含價值進行分級評價。
(四)區位條件。簡要分析片區的地理位置、資源稟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配套基礎設施情況。
(五)評估結論。綜述片區主題革命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展示利用的主要問題和努力方向。
第十條 總體布局
概述片區工作的規劃對象,明確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發展戰略、實施策略,明確片區主題革命文物連片保護、整體展示、融合發展的主題提煉、空間結構和項目布局。
第十一條 連片保護
(一)保護要求。統籌規劃片區革命文物保護修繕、環境整治、保護性設施建設項目,對搶救性保護、預防性保護和數字化保護分類研提指導性要求,對歷史風貌整治研提規范性要求,對連片巡查、日常養護、安全監測工作研提指導性要求。
(二)安全防護。按照必要、有效、適當的原則,根據安全風險情況,結合保護利用工作,推進革命文物平安工程,對片區革命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建設提出規范性要求。
(三)連片保護。堅持抓主抓重,推進整體保護,科學凝練保護主題,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統籌規劃同一主題、分布集中、內涵關聯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連片保護項目。編制連片保護項目列表,簡要說明保護主題、項目內容、實施要點、分期計劃。
第十二條 整體展示
(一)展示要求。統籌規劃片區革命舊址展示、紀念場館展陳、環境風貌展示的總體定位、展示體系和項目布局,對展示線路主題銜接、節點貫通、一體打造研提指導性要求,對拓展革命文物社會教育和公共服務功能研提工作建議。
(二)整體展示。按照整體策劃、連片打造的原則,分類提煉展示主題,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統籌規劃同一主題、分布集中、內涵關聯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整體展示項目,一體推進導覽、標識、講解體系建設。編制整體展示項目列表,簡要說明展示主題、項目內容、實施要點、分期計劃。
第十三條 融合發展
(一)資源銜接。片區規劃應充分考慮自然資源、人文資源的協同保護和共享利用,強化資源整合,做好區域統籌。
(二)規劃銜接。片區規劃應充分銜接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文物保護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強化內容對接,落實銜接措施。
(三)政策對接。片區規劃應充分對接黨和國家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文旅融合及其他相關政策,積極賦能革命老區振興發展。
第十四條 保障措施
(一)管理保障。對建立省、市、縣三級協同推進機制和跨區域協作機制提出要求,對機構加強、隊伍建設、能力提升研提建議。
(二)政策保障。對加強制度創新、改革試點、精準管理提出要求,對設施建設、用地保障、產業發展研提建議。
(三)資金支持。對加大投入、統籌使用提出要求,對拓展資金渠道、鼓勵社會參與研提建議。
第十五條 附則
說明片區規劃的發布和實施事宜。
第三章 規劃圖紙
第十六條 基本圖紙
(一)區位圖:標明規劃對象的地理位置。
(二)地形圖:標明規劃對象的現狀地形。
(三)資源圖:標明規劃對象的分布情況和價值等級。
(四)保存狀況圖:標明規劃對象的保存現狀。
(五)總體布局圖:標明規劃對象總體布局的空間結構。
(六)連片保護規劃圖:標明片區主題連片保護的總體布局及重點項目、分期計劃。
(七)整體展示規劃圖:標明片區主題整體展示的總體布局及重點項目、分期計劃。
(八)融合發展規劃圖:標明片區主題融合發展的整體布局及重大工程、分期計劃。
第十七條 補充性圖紙
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適當補充片區相關的歷史沿革圖、周邊環境圖、文獻信息圖、規劃銜接圖、道路交通圖、生態環境保護圖和其他圖紙。
第十八條 繪制要求
(一)表述內容簡單的基本圖紙可繪制綜合圖,表述內容復雜的基本圖紙可繪制綜合圖并拆分單項內容、獨立成圖。
(二)規劃圖紙繪制應以符合國家標準的地圖或現狀地形圖為底圖并顯示地形。
(三)規劃圖紙應優選先進技術繪制,符合規劃成果深度要求,做到繪制準確清晰、圖文相符、圖例一致,并在圖紙下端標明規劃名稱、圖名、圖例、比例尺、指北針、編制單位、編制日期。
第四章 規劃附件
第十九條 資源清單
分類列出規劃對象所涉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基本信息(含序號、地址、名稱、時期、保護級別、價值等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宜輔以圖示或照片說明)、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基本信息(含序號、地址、名稱、時期)、紀念場館基本信息(含序號、地址、名稱、館藏革命文物統計總數及珍貴革命文物統計總數)。
第二十條 評估報告
(一)經濟社會條件評估。綜合分析規劃對象的區位條件、自然和人文資源、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二)文物價值評估。科學評價片區主題的革命歷史、革命精神和核心價值,編制片區主題文物保護單位價值等級列表。文物價值等級評價統一表述為三個等級,即I級、II級、III級。I級是指實證在黨和國家、軍隊歷史上具有指南針意義的紅色地標或承載偉大精神標識的極其珍貴的革命舊址,一般對應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II級是指實證中國革命、建設、改革歷程的重大事件、重要會議、重要人物的珍貴革命舊址,一般對應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省級文物保護單位。III級是指相對重要的革命舊址,一般對應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或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三)保存現狀評估。整體評估規劃對象的保護狀況(即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延續性),綜合分析文物病害、安全隱患及問題成因。
(四)管理現狀評估。整體評估規劃對象的管理狀況,主要包括資源權屬、管理機構、隊伍建設、工作機制。
(五)利用現狀評估。整體評估規劃對象的利用狀況,主要包括對外開放、展示展陳、社會教育、融合發展、社會參與、利用方式與文物價值的契合度、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的匹配度。
(六)評估結論。綜述片區主題革命文物保護管理利用的工作背景、主要問題和努力方向。
第二十一條 項目說明
概述說明歷年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的統計數據和實施情況。依據價值評價、保護需求和展示意義,分類編制片區主題革命文物的搶救性保護項目庫、連片保護項目庫、整體展示項目庫,并研提重大項目實施建議。搶救性保護項目應明確對象、內容、計劃時間、實施主體,突出緊迫性、搶險性;連片保護項目、整體展示項目應明確主題、對象、內容、計劃時間、實施主體,突出整體性、關聯性;重大項目實施建議宜簡宜精,突出系統性謀劃、戰略性布局。編制項目實施的分期計劃列表,列出各期規劃的實施重點和實施主體。
第二十二條 資料匯編
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精選并匯編革命歷史相關文獻檔案、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基礎資料、片區工作相關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