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記者從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獲悉,為做好智慧園區評定管理工作,成都市經信局向四川天府新區發展和經濟運行局、成都東部新區戰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布了《成都市智慧園區(工業和信息化類)評定辦法》(下稱《辦法》)。
記者了解到,該辦法共13條,對智慧園區評定的試用范圍、申報條件、申報方法、評審方式、管理方式和激勵機制都作出了規定。
根據評定辦法,將圍繞園區、企業、產業數字化三個方向,重點評定園區基礎設施信息化、運營管理精細化、功能服務便利化、組織保障規范化、產業發展數字化五個方面內容。
智慧園區分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共三個等級。基礎設施信息化、運營管理精細化、功能服務便利化、組織保障規范化、產業發展數字化每個大項的分值均為100分。按照評分細則進行評分,每項超過70分(含)得一星。得五星,則評定為五星級智慧園區;得四星,則評定為四星級智慧園區;得三星或平均分為70分(含)以上的,則評定為三星級智慧園區。對獲得三星級(含)以上的智慧園區授牌,并按規定給予資金支持。對獲評的智慧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三年復評一次,對評估不合格的園區責令整改,必要時取消智慧園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