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4日訊 23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關于做好2020-2021年藝術創作重點項目報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列入安徽省各市、廳直單位、安徽演藝集團2020年-2021年重點創作計劃的項目皆在“藝術創作重點項目”可報送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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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報送范圍具體包括已完成和尚未完成項目兩類。已完成的項目為2020年1月1日后首演(創作)的項目,未完成的項目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演(創作)。
《通知》對“報送內容”予以明確。戲曲、舞劇、話劇、雜技劇、歌劇等戲劇類項目;國畫、油畫、版畫、雕塑等美術類項目;及音樂、舞蹈、曲藝等其他項目均可參與申報。
此外,《通知》指出,上報的重點創作項目將作為文化和旅游系統各類評獎、項目申報和重大展演展示活動的推薦名錄,未列入名錄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推薦參加評獎、項目申報和重大展演展示活動。
據悉,2020-2021年藝術創作重點項目報送至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藝術處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