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7日訊 7月6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文秘處發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文化和旅游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通知》明確了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緩解企業經營壓力措施、助推市場恢復活力措施、增強產業發展動力措施。
緩解企業經營壓力方面,《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已出臺扶持政策,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普惠性稅費、金融、社保、房租、用工、水電氣等支持政策;加大市本級文化旅游專項資金投入,調整優化文化旅游專項資金支出結構,獎補資金和2019年入境旅游省級獎勵資金撥付到位;建立“政銀擔(保)”機制,從貸款風險補償、擔保補助等方面對文旅企業進行扶持;發揮文藝精品扶持獎勵專項資金作用,對反映抗擊疫情事跡的出版物、影視劇、舞臺劇、紀錄片、短視頻等優秀作品給予獎補。
助推市場恢復活力方面,《通知》指出,搭建綜合營銷平臺,推出系列精品線路產品和優惠活動。組織酒店、旅行社、景區等文化旅游企業和文博場館開展優惠促銷和免費開放活動。對A級旅游景區、重點鄉村旅游企業、星級旅游飯店及民宿、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等改造升級提供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方面政策支持。鼓勵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將會議會展、培訓、內外賓接待等公務活動在省市規定的支出定額內委托旅行社、飯店、文化傳媒等企業承辦。
增強產業發展動力方面,開展“文化惠民消費季”活動,拉動文化消費。開展“百日萬店消費季”文化旅游惠民活動,通過發放有獎發票、惠民消費券等方式,帶動景區、酒店等旅游企業推出優惠活動。鼓勵文博場館和旅游景區等延長夜間開放時間,年內新打造1-2條“音樂酒吧街”。扶持海上夜游青島產品,對每年5月、6月、11月、12月常態化運營的夜間海上旅游項目(游船核定載客量150人以上),按照每天500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貼。優化夜間文化演出市場,培育一批夜間演藝精品。
加快文化旅游新業態培育方面,創新推出康養度假旅游產品,開展康養旅游基地評選活動,打造10家以上康養旅游基地。推動婚慶機構和旅游企業深度合作,評選10個以上婚紗攝影推薦點、最美婚禮舉辦地,集中宣傳推介。支持區(市)建設完善自駕游服務設施,提高自駕游公共服務水平,促進露營旅游消費。對新建研學旅游、親子旅游項目,按照旅游新業態相關政策給予獎勵。對新建、改建影視文化旅游項目總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補。積極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小鎮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對列入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創建目錄的項目,給予50萬元旅游設施補助。對年內購買郵輪的本地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50%的信貸貼息,貼息期6個月,貼息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開展公益數字文化服務,對疫情期間免費向公眾提供線上影視、演出、娛樂、動漫、游戲等數字文化服務并取得較好市場流量的產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予以獎補。>>>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文化和旅游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業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辦發〔2020〕7號),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細化防控措施。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措施,根據全市疫情形勢變化,推動文化和旅游行業有序復工復產,分類指導文旅企業、單位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預防性消毒、通風換氣處理,配齊防疫設施用品和臨時應急隔離場所。落實好省政府對旅行社組織一線防疫醫務、疾控人員團隊游的獎補政策。(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緩解企業經營壓力
(二)全面落實已出臺扶持政策。認真梳理各級各部門扶持政策措施,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給企業,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普惠性稅費、金融、社保、房租、用工、水電氣等支持政策。(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專項扶持力度。加大市本級文化旅游專項資金投入,調整優化文化旅游專項資金支出結構,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健康發展。盡快將2020年預算安排的旅行社發展、A級旅游景區創建、飯店服務質量提升、郵輪補助、廁所革命等獎補資金和2019年入境旅游省級獎勵資金撥付到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金融政策扶持。建立“政銀擔(保)”機制,從貸款風險補償、擔保補助等方面對文旅企業進行扶持。對受疫情沖擊較重的文旅企業及重點文旅項目2020年1月25日后的新增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給予獲貸企業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每家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30萬元。支持金融機構設立文旅支行或事業部,開發針對文化和旅游企業的信貸產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影視出版和文藝創作支持。發揮文藝精品扶持獎勵專項資金作用,啟動各文藝門類創作項目和品牌文化文藝活動項目的評審工作,盡快獎補到位。對反映抗擊疫情事跡的出版物、影視劇、舞臺劇、紀錄片、短視頻等優秀作品給予獎補。編制2020年農村電影購買服務計劃,側重購買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健康飲食生活題材片目。(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聯,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助推市場恢復活力
(六)加大市場營銷力度。統籌資金實施疫情后青島旅游市場振興營銷工程,并制定中長期計劃。搭建綜合營銷平臺,推出系列精品線路產品和優惠活動。組織酒店、旅行社、景區等文化旅游企業和文博場館開展優惠促銷和免費開放活動。(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對A級旅游景區、重點鄉村旅游企業、星級旅游飯店及民宿、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等改造升級提供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方面政策支持。加快文創產品開發,重點扶持一批文創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企業。做好第六批山東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重點文化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園區認定推薦工作。(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企業承辦公務活動。鼓勵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將會議會展、培訓、內外賓接待等公務活動在省市規定的支出定額內委托旅行社、飯店、文化傳媒等企業承辦。(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將旅游企業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日常培訓納入全市人才培訓體系,定期開展線上線下免費業務培訓。將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新錄用人員納入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范圍。落實導游資格和職稱的對應關系,鼓勵導游員參加職業晉級考試,對通過本年度中、高級導游晉級考試的,分別給予500元、1000元獎勵。舉辦旅游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對競賽成績優異人員,按照《青島市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規定授予相應稱號。聯合各駐青高校,舉辦文化和旅游企業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產業發展動力
(十)打造助企惠民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高起點建設國內外領先、功能齊全、使用便捷的青島文旅公共服務平臺,并接入城市云腦專項系統。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互助互換互救,增強抗風險能力,提升文旅管理和服務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消費引領。開展“文化惠民消費季”活動,拉動文化消費。開展“百日萬店消費季”文化旅游惠民活動,通過發放有獎發票、惠民消費券等方式,帶動景區、酒店等旅游企業推出優惠活動。爭取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縣、示范縣(市、區)。推廣移動支付方式,引導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景區景點等場所廣泛應用互聯網售票、二維碼驗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振夜間消費。鼓勵文博場館和旅游景區等延長夜間開放時間,年內新打造1-2條“音樂酒吧街”。扶持海上夜游青島產品,對每年5月、6月、11月、12月常態化運營的夜間海上旅游項目(游船核定載客量150人以上),按照每天500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貼。優化夜間文化演出市場,培育一批夜間演藝精品。培育夜間觀光游憩、文化體驗、特色餐飲、時尚購物等夜間旅游經濟產業,每個區(市)年內至少打造1個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文化旅游新業態培育
(十三)創新推出康養度假旅游產品。開展康養旅游基地評選活動,打造10家以上康養旅游基地。鼓勵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提供免費療休養服務,對年內向醫護人員免費開放的A級旅游景區在惠民消費中予以扶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激活婚慶旅游市場。推動婚慶機構和旅游企業深度合作,評選10個以上婚紗攝影推薦點、最美婚禮舉辦地,集中宣傳推介;鼓勵各區(市)在婚紗攝影熱點區域依托現有設施打造婚拍服務驛站,年內完成在八大關、石老人、金沙灘婚拍集中地各打造一處100平方米以上的婚拍服務驛站,市級財政給予區(市)每處20萬元補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展房車露營地和自駕游。支持區(市)建設完善自駕游服務設施,提高自駕游公共服務水平,促進露營旅游消費。對按照《自駕車旅居車營地質量等級劃分》(LB/T 078-2019)達到3C以上等級標準的新建房車露營地項目,給予50萬元獎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發展研學旅游、親子旅游。引導企業創新產品研發,推出一批研學旅游示范基地,鼓勵中小學在本市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對新建研學旅游、親子旅游項目,按照旅游新業態相關政策給予獎勵。(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發展影視文化旅游項目。引導企業深入挖掘整合影視文化元素,評選3-5個影視文化旅游示范項目予以宣傳推廣。對新建、改建影視文化旅游項目總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發展鄉村旅游、紅色旅游。積極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小鎮和精品旅游特色村,推動村莊景區化,推出鄉村旅游精品線路,年內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項目。對列入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創建目錄的項目,給予50萬元旅游設施補助。(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動郵輪旅游提檔升級。對年內購買郵輪的本地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50%的信貸貼息,貼息期6個月,貼息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開展游艇休閑海上旅游活動試點,開發游艇休閑旅游市場,培育海上旅游新增長點。健全帆船基礎設施,推進帆船運動與旅游、文化等多業態融合發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體育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打造數字文旅。制定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政策措施,鼓勵文化科技企業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加快4K/8K電視、5G高新視頻、網絡視聽、數字會展、數字出版等產業發展。支持開展公益數字文化服務,對疫情期間免費向公眾提供線上影視、演出、娛樂、動漫、游戲等數字文化服務并取得較好市場流量的產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予以獎補。(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