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8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貴州省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確保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推進貴州省文化和旅游產業安全高效發展,日前,《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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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要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重點整治A級旅游景區,文博場館、文保單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旅行社(含旅游車隊)和從業人員,旅游星級飯店、鄉村客棧、民宿,旅游購物場所、文化和旅游環境安全等8個方面。
為做到“不留盲區和死角”,方案還補充制定了《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風險隱患問題清單》《貴州省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旅游安全生產應急指南》《貴州省旅行社安全生產應急指南》《貴州省旅游星級飯店(客棧)安全生產應急指南》《貴州省旅游客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指南》《貴州省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安全生產應急指南》《貴州省文物(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紀念館場所)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南》等文件,以期全面推進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穩步實施。
以下為方案全文: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要針對安全生產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強化風險防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扛起維護安全穩定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堅決守住安全生產紅線和底線,堅持以人為本,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安全高效發展,確保全省文旅市場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按照貴州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文化和旅游部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國家文物局《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省文化和旅游行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問題、目標和結果為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轉變理念狠抓治本,在文化和旅游行業開展三年專項整治,全面徹底找出并解決文化和旅游領域安全監管盲區,堵塞漏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十二字方針和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生命至上”理念,建立生產經營單位主責、政府部門監管、行業強化自律、社會參與監督等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三個必須”,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職責,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失責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責任鏈條、管理辦法和制度成果,扎實推進行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保障游客和從業人員生命安全,持續提升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把安全生產這一民生工程、良知工程、底線工程做好做細做實,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實現貴州文化和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因人員變動和工作分工調整將即時作出調整)
組 長:張玉廣 廳長
副組長:袁 偉 副廳長
李 芳 副廳長
張 勇 省文物局局長
肖 泓 貴州文化演藝集團董事長
成 員:袁云龍 貴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程曉秋 遵義市文體旅游局局長
幸雪梅 六盤水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
王洪勇 安順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
何正芳 畢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
劉五星 銅仁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葛明義 黔南州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王建華 黔東南州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戴時昌 黔西南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
傅 瑜 市場管理處處長
鄒曉風 辦公室主任
丁克斌 政策法規處處長
丁鳳鳴 文物處處長
張美彪 藝術處處長
虞奇勇 公共服務處處長
敖克模 資源規劃開發處處長
李安鵬 運行監測處處長
李 青 執法監督處處長
陳志群 人事處處長
胡 波 鄉村文化旅游處一級調研員(主持工作)
王 娟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一級調研員(主持工作)
吳桂紅 產業發展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王 旎 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
劉宇松 信息中心主任
廳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市場管理處,牽頭各相關處室負責對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三年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導,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一)A級旅游景區整治重點。重點整治是否科學制定景區日最大承載量、瞬時最大承載量,對外公布并嚴格管理;是否在假日執行“限量、預約、錯峰”制度;是否完善景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常態化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實行“銷號式”管理;是否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嚴格疫情防控措施,設置疫情隔離觀察區域、醫療救援室(點);是否制定高峰期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游客安全保護制度、分流及安全預案、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是否針對景區內容易造成人員擁堵的重點部位,制定防范發生群死群傷、踩踏擁堵事件的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得到落實;是否建設安裝景區視頻監控設施,覆蓋景區關鍵區域,并接入全省旅游景區視頻監控系統,配備無人機巡視調度;景區索道、纜車、玻璃棧道、游船、電瓶車、電梯、自動扶梯等游覽交通工具及大型游覽游樂設施是否取得合格證書,是否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安全提示、警示標識、安全防護設施等設置是否符合要求。與相關部門對非A級景區、森林旅游、體育旅游、水庫旅游、地質旅游安全隱患進行整治。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徹底排查A級景區安全隱患;
2.指導景區落實好節假日“限量、預約、錯峰”六字方針,執行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健委等有關景區分時預約、限量開放工作要求;
3.指導景區科學制定日最大承載量、瞬時最大承載量,對外公布并嚴格管理;
4.指導景區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常態化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實行“銷號式”管理,把安全設施列入基本建設投資內容,爭取通過政府專項債券建設。
5.指導景區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嚴格疫情防控措施,設置疫情隔離觀察區域、醫療救援室(點)。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健全完善景區安全日常檢查,景區全部配齊無人機;
2.解決特種設備驗收、監管工作;
3.查漏補缺,見微知著;
4.除5A景區的其他景區5G全覆蓋,安裝視頻監控設施,覆蓋景區關鍵區域,并接入全省旅游景區視頻監控系統;
5.與消防部門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6.指導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景區索道、纜車、玻璃棧道、游船、電瓶車、電梯、自動扶梯等游覽交通工具及大型游覽游樂設施是否取得合格證書,是否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責令整改完善;
7.指導景區在易造成人員擁堵的重點部位,制定防范發生群死群傷、踩踏擁堵事件的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
8.指導景區制定高峰期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游客安全保護制度、分流及安全預案、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
9.指導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景區安全提示、警示標識、安全防護設施等設置是否符合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責令整改完善。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開展A級景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2.通過整治,徹底解決治標治本;
3.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行鞏固提升。
責任領導:袁偉、李芳
牽頭處室:資源規劃開發處
責任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運行檢測處、質監所、信息中心、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協會
(二)文博場館、文保單位整治重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整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推進文物平安工程情況;發生文物盜劫盜掘案件未及時查處并移交司法機關偵辦的問題;文物火災風險隱患長期存在未整改落實的問題;全省文物安全包保責任制和公示公告制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和省文旅廳督辦的文物安全案件查處,全省重要革命遺址挖掘保護利用工作專項整改問題。聯合消防等相關部門全面排查具有火災風險的不可移動文博、紀念場館等文物收藏單位、古建筑群、傳統村落、宗教活動場所等,開展的消防安全督察、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文物博物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有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具備實操性;有無消防巡查記錄、消防管理檔案、消防演練記錄,員工是否會使用滅火器;有無逃生應急疏散預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熟悉;有無微型消防站;有無禁煙、禁火標識;有無違規使用明火、電線裸露、電線亂拉亂接、使用低質偽劣插座板等易引發電氣火災的現象;有無防火分隔措施、消防間距是否合規;消防栓能否正常出水;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按規定配備齊全;場所內有無使用超標大功率電器;有無聘請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聘請具有消防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消防控制室值守,日常值守巡查制度是否落實等。文物本體因自然損毀存在的墻體開裂、地基下沉、梁柱變形、屋頂塌漏等影響文物安全的隱患問題;破壞、損害文物本體,擅自拆除、遷移文物本體的問題;未經依法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工程建設,或者進行爆破、鉆探作業的問題。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把安全隱患全部排查登記,分年度、分層級逐一整改,貫徹落實貴州省文物安全包保責任制和公示公告制,制定相關應急指南;
2.查處國家文物局和省文旅廳督辦的文物安全案件;
3.全省重要革命遺址挖掘保護利用工作專項整改;
4.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督察檢查,重點檢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1處)和國家一級博物館(紀念館)消防安全工作;
5.重點檢查疫情期間文博、文保單位是否落實“限流、預約、錯峰”開放和采取相應防疫措施;
6.督促落實分片完善專項安保方案,引導文博場館和文保單位等加大預警、智能監管、遙感監測等新技術裝備應用,提高防火防盜防控效率和能力。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各級文物消防安全督查、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督導各類文博、文保單位通過專題講座、以案說法等方式,開展宣傳警示教育,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安全觀念。
2.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督察檢查,重點檢查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總數的50%)和國家二級博物館(紀念館)消防安全工作。配合省文旅廳督促發現文物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
3.文博、文保單位消防安全措施、制度日常檢查。
4.督導健全各類文博、文保單位消防隊伍建設,強化培訓考核,提高各單位自身防滅火專業力量和水平。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文物本體因自然損毀存在的墻體開裂、地基下沉、梁柱變形、屋頂塌漏等影響文物安全的隱患問題;
2.查處破壞、損害文物本體,擅自拆除、遷移文物本體、未經依法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工程建設,或者進行爆破、鉆探作業的問題;
3.發生文物盜劫盜掘未及時查處并移交司法機關偵辦的問題;文物火災風險隱患長期存在未整改落實的問題;
4.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督察檢查,重點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總數的50%)和國家三級博物館(紀念館)消防安全工作。配合省文旅廳督促發現文物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
5.文博、文保單位消防安全措施、制度日常檢查;督導各類文博、文保單位通過專題講座、以案說法等方式,開展宣傳警示教育,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安全觀念。
6.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完成治標治本任務,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張勇
牽頭處室:省文物局、文物處
責任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圖書館、省博物館、省美術館(貴州畫院)
(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整治重點。重點整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等違規行為;堅決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上網服務和歌舞娛樂游藝經營業務的場所;對轄區內場所實施比照檢查,嚴查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文化產品,清理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查處游藝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機型機種,嚴防涉賭問題等,確保意識形態安全。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全面清理證照不齊、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上網服務和歌舞娛樂游藝經營業務的場所;
2.查處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問題;
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疫情期間是否落實防疫措施。
4.全面檢查整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問題。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查處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問題,形成長效機制;
2.持續整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問題。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徹底整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等違規行為;
2.徹底整治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問題;
3.徹底整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問題;
4.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完成治標治本任務,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
責任處室: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四)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整治重點。重點整治經審批、擅自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和淫穢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強營業性演出、藝術品展覽意識形態管理,突出社會效益,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重點檢查演藝市場經營期間演藝場所、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規范;是否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檢查設施設備;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指示標識設置是否清晰明顯,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是否配備齊全,用電線路是否安全,是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擬定下發《關于加強藝術創作意識形態工作的管理辦法》(試行),做好省直文藝院團舞臺作品和美術作品以及大型活動意識形態審查工作;
2.重點檢查演藝市場經營期間演藝場所、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規范,徹底排除安全隱患;
3.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指示標識設置是否清晰明顯,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是否配備齊全,用電線路是否安全,是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4.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疫情期間是否落實防疫措施;
5.對演出期間人員安全進行演練。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繼續發揮優秀藝術作品在意識形態領域的引領作用,健全完善省直文藝院團舞臺作品和美術作品以及大型活動意識形態審查工作機制;
2.完善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消防安全和應急措施日常檢查,形成規范管理機制;
3.重點整治經審批、擅自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和淫穢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強營業性演出、藝術品展覽意識形態管理,突出社會效益。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繼續推出謳歌黨、謳歌人民、謳歌偉大事業的優秀舞臺作品和美術作品,不斷提升作品的藝術品質,不斷鞏固和深化優秀藝術作品在意識形態領域的引領宣傳作用。繼續做好省直文藝院團舞臺作品和美術作品以及大型活意識形態審查工作;
2.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消防安全和應急措施日常檢查;
3.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完成治標治本任務,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藝術處
責任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演藝集團、省美術館、省博物館、非遺館、演出協會、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五)旅行社(含旅游車隊)和從業人員整治重點。重點整治無資質從事旅行社業務、導游服務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選擇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區、住宿設施、購物場所、餐飲企業、旅游車輛等供應商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不簽訂規范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約定和從業人員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購物或另行付費項目、強迫或變相強迫、誘騙游客消費等行為;建立完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會同網信、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監管,運用網絡信息和大數據分析,對企業和個人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臺、公眾號等方式售賣“不合理低價游”或不安全的旅游產品及信息,堅決督促相關企業、組織、個人或平臺進行整改、下架、刪除,特別是保健品銷售企業或保險企業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作為促銷辦法的行為,開展聯合整治;依法查處導游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加強導游人員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等。聯合運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重點檢查旅游客運公司安全責任制和內部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經營資質是否合法有效;查處駕駛員是否與導游、購物場所共同參與欺客宰客、加點進店私拿回扣行為等。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整治無資質從事旅行社業務、導游服務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選擇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區、住宿設施、購物場所、餐飲企業、旅游車輛等違法行為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
2.嚴厲打擊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不簽訂規范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約定和從業人員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購物或另行付費項目、強迫或變相強迫、誘騙游客消費等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
3.重點檢查疫情期間旅行社是否開展禁止的跨省組團等業務,是否采取相應防疫措施;
4.旅行社承擔旅游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關注安全風險預警和提示,妥善應對旅游突發事件。旅行社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5.旅行社違反《旅游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未制止履行輔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務行為,或者未更換履行輔助人的行為。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建立完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會同網信、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監管,運用網絡信息和大數據分析,對企業和個人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臺、公眾號等方式售賣“不合理低價游”或不安全的旅游產品及信息,堅決督促相關企業、組織、個人或平臺進行整改、下架、刪除,特別是保健品銷售企業或保險企業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作為促銷辦法的行為,開展聯合整治;
2.依法查處導游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加強導游人員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等;
3.聯合運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重點檢查旅游客運公司安全責任制和內部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經營資質是否合法有效。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旅行社和從業人員日常檢查;
2.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
責任處室:政策法規處、質監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協會
(六)旅游星級飯店、鄉村客棧、民宿整治重點。重點整治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疫情防控措施落實、防暴恐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場所公共衛生以及員工是否存在無健康證上崗;重點檢查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書(簽訂)完整及執行情況,(消防、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社會治安等突發事件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演練情況,設備(消防器材、電梯、廚房)安全運行及維護情況,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和疏散出口暢通情況,廚房安全情況(三防設施、食品留樣、進貨渠道規范),總監控室監控視頻完整清晰情況和是否存在不嚴格執行旅游星級飯店、鄉村旅游客棧和經營戶(農家樂)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和服務規范,內部安全責任不落實,不履行合同、預定(訂)不誠信行為等。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重點整治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疫情防控措施落實、防暴恐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場所公共衛生以及員工是否存在無健康證上崗;
2.重點檢查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書(簽訂)完整及執行情況;
3.重點整治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消防安全問題。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整治旅游星級飯店總監控室監控視頻完整清晰情況,星級飯店、客棧、民宿是否存在不嚴格執行旅游飯店、鄉村旅游客棧和經營戶(農家樂)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和和服務規范,內部安全責任不落實,不履行合同、預定(訂)不誠信行為等;
2.持續整治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消防安全問題。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重點檢查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書(簽訂)完整及執行情況,(消防、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社會治安等突發事件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演練情況,設備(消防器材、電梯、廚房)安全運行及維護情況,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和疏散出口暢通情況,廚房安全情況(三防設施、食品留樣、進貨渠道規范);
2.徹底整治旅游星級飯店、客棧、民宿消防安全問題;
3.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市場管理處
責任處室: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協會、住宿業協會
(七)旅游購物場所整治重點。聯合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稅務、發改等部門,檢查轄區旅游購物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和《貴州省旅游景區、旅游集散地購物退貨辦法》推行開展情況,依法對存在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實施關停;嚴厲查處旅游經營者、生產者和從業人員是否有虛假宣傳、制假售假、不開具發票,與旅行社導游、駕駛員進行串通,誘導游客購買質價不符旅游商品行為等。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繼續推廣和監督查檢查旅游購物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和《貴州省旅游景區、旅游集散地購物退貨辦法》推行開展情況;
2.對鄉村旅游點旅游購物經營場所消防安全進行檢查;
3.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對旅游購物場所開展日常安全檢查。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對旅游購物場所經營者、從業人員虛假宣傳、制假售假、不開具發票,與旅行社導游、駕駛員進行串通,誘導游客購買質價不符旅游商品等違法行為進行督導巡查;
2.對鄉村旅游點旅游購物經營場所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及虛假宣傳、制假售假、不開具發票等行為進行查處;
3.旅游購物場所日常檢查。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旅游購物場所日常檢查
2.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執法監督處
責任處室:市場管理處、資源規劃開發處、鄉村文化旅游處、質監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協會、旅游商品協會
(八)文化和旅游環境安全生產整治重點。結合省掃黑辦《貴州省開展十大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總體方案》之《文化和旅游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方案》,重拳整治行業亂象,配合相關部門整治車站、碼頭、旅游景區、旅游集散中心周邊無資質從事出租車營運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厲打擊旅游餐飲經營者采取欺詐銷售、強迫消費或敲詐勒索等違法手段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決杜絕“天價消費”等輿情事件發生;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主體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排除安全生產隱患等。
2020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主體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排除安全生產隱患;
2.嚴厲打擊旅游(鄉村旅游)餐飲經營者采取欺詐銷售、強迫消費或敲詐勒索等違法手段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決杜絕“天價消費”等輿情事件發生;
3.整治車站、碼頭、旅游景區、旅游集散中心周邊無資質從事出租車營運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4.開展旅游廁所安全常規檢查;
5.聯合相關部門對文化旅游市場開展日常檢查。
2021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建立聯合整治機制,實現整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2.開展旅游廁所安全常規檢查;
3.聯合相關部門對文化旅游市場開展日常檢查。
2022年完成并長期堅持:
1.開展旅游廁所安全常規檢查;
2.聯合相關部門對文化旅游市場開展日常檢查;
3.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
責任領導:袁偉
牽頭處室: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公共服務處
責任處室:資源規劃開發處、鄉村文化旅游處、質監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四、責任落實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
1.壓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貫徹落實中央《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省安委會《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堅決扛起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把安全生產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
2.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明確責任,落實公共文化、文化娛樂、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等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以及其他涉旅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責任,依法用足用好用活臨時查封、責令“三停”等剛性執法措施,鐵腕整治安全生產隱患。
3.強化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改進考核方式,增強考核全面性,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作用,擴大考核的影響力,把文化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與相關評定、獎勵相掛鉤制度,增強考核針對性。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約談、警示通報和掛牌督辦制度。
4.落實文旅單位主體責任。持續推進文化旅游單位建立完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運用失信聯合懲戒、守信聯合激勵等制度措施,增強安全生產實效性,將考核結果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有效增強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各處室、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重點領域的風險防控
1.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的監督檢查。要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強化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突出重點,加強對寒暑假、節(慶)假日等重點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加強對文化和旅游市場重點地段、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檢查;加強對露天音樂節、酒吧和歌舞廳營業性演出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強對旅行社的安全生產用車情況及營業場所的安全情況。
2.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生產工作臺賬。一是督促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營單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等基本信息,實現安全生產基本信息規范化管理。二是督促檢查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內容應包括隱患內容、整改意見、整改期限、整改結果等,并依托信息化等方式實施動態管理。要落實責任分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探索實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辦法,把任務明確到位,把責任落實到人。
3.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嚴把安全許可、安全容量、安全檢查、秩序維護“四道關”,嚴防擁擠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確保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督促各類文化娛樂場所、文博場館合A級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加強日常安全管理,持續排查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把社會輿論引導與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形成長效機制,做到定期排查、定期研判,及時解決工作中實際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嚴格執行重大事件、重大輿情、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責任單位:各處室、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強化隊伍建設
1.應急預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健全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綜合演練、專項演練和現場處置演練,將旅游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落實到企業的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員工,提高應急突發事件的預警預判和應急處置能力。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崗位練兵、網絡學習、集中輪訓、交流學習等活動,組織應急管理干部培訓。挑選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組建戰斗力強、執行力強的應急救援隊伍,并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防震減災、消防疏散等應急預案演練,及時完善和修訂應急預案,確保方案預案實用管用,可操作性強。
2.應急反應。要建立應急救援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有效掌控旅游安全實時動態,確保遇有突發情況及時有效處置,避免事態擴大升級。各地文化旅游部門要在旅游旺季聯合運管、市場監管、交通、衛健、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健全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
3.應急物資。深入做好應急救援物資、醫療救護物資等儲備工作。各地州市要積極協調行業協會及社會各界做好物資儲備工作,確保遇有突發情況和自然災害是以滿足不時之需。
4.應急處置。按照統一指揮、組織有序、分工明確、條塊協調、保障有力、信息及時的原則,開展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遇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突發自然災害、其他重大突發事件時,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涉及范圍、人員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避免和杜絕因小輿情造成更大的社會輿情事件和經濟損失。
5.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加大專項整治力度。組織專業人員開展安全暗訪,發現和解決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文博場管、娛樂場所等存在的安全隱患,按照各成員單位列出的涉文涉旅安全檢查內容作為檢查活動參考依據,重點對旅游客運、漂流游船、索道電梯、衛生防疫、消防應急、反恐防暴、汛期防洪、惡劣天氣、地質災害開展明察暗訪工作。針對問題較為突出的旅游交通運輸管理、特種設施設備監管、旅游餐飲衛生管理、漂流景區、文博場所和酒店消防等進行專項整治,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進行整改,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跟蹤,督促整改落實。
(責任單位:各處室、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對游客的預警提示和信息發布。
依托“預約黔行”等旅游安全預警、景區預約提示系統,實時動態發布全省各主要景區的各類預警信息。實時監控旅游目的地景區內游客流量,并及時做好景區最大承載量應急工作和預警發布。通過全域智慧旅游平臺發布有關文化旅游資訊信息,幫助廣大游客及時了解行業動態。及時通過互聯網媒體渠道對外發布重大天氣過程可能引發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隱患,落實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及時通報公開環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開放旅游相關景區和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配合其他主要職能部門做好節假日、旅游旺季、極端天氣等特殊時段的安全應對,強化24小時應急值守和檢查整治。
(責任單位:信息中心、資源規劃開發處、運行監測處、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處、市場管理處、質監所、財務處、政策法規處、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安全生產智能化監管平臺。
1.探索將企業智能監控與全省旅游系統等多個平臺對接。實現在線實時監測,構建高危區域智能巡防機制,有效解決監管人手不夠、情況不明、漏管失控等問題。保障突發事件能早發現、早處置,避免惡劣局勢擴大。基于全域智慧旅游平臺接入景區票務數據和全省4A級以上旅游景區視頻監控數據,提高視頻監控數據接入質量,完善景區各類信息采集,為景區資源科學規劃提供支持,構建覆蓋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門及重點旅游景區的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管理視頻會議體系,建設全域智慧旅游指揮調度中心。鼓勵有條件的景區配備無人機進行巡航監控。
2.完善智能通訊系統建設。確保游客在游覽過程中遇見突發事件能及時與外界聯系、溝通的便利性。積極與通訊運營企業對接,加大通訊網絡覆蓋率,增設通訊服務基站,杜絕出現無信號,難以和外界聯系的現象。
(責任單位:資源規劃開發處、運行監測處、市場管理處、質監所、產業發展處、公共服務處、財務處、信息中心、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和風險防范提示性警示性宣傳教育
把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納入轄區黨政宣傳工作總體部署,運用報、網、端、微等主要媒體和各類平臺,廣泛發布文旅安全生產、風險防范提示和相關知識,加強對基層文化和旅游部門、企業單位負責人等重點人群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利用“3.15”、“5.19”及節假日公共公益宣傳活動,加強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文博、文物單位,互聯網上網服務、娛樂場所等文化和旅游單位消費者的安全宣傳。
(責任單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處、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處、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5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細化安全生產三年行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整治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落實工作措施,進度安排等內容,全面做好各地專項行動部署和宣傳發動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及有關部門要針對本地區旅游行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確保各項排查工作任務精準有效的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樹立“橫線到邊、縱向到底”工作意識,堅持由表及里、從易到難,細化整改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實施整治,對存在重大隱患要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及配套資金保障,達到預期整治效果。
(四)建章立制(2022年5月至12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推進旅游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要研究共性問題,建立和健全適合本地區系統性和長效性的具體舉措,形成本地區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機制,全面提升全省及各市(州)的整體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好“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大意義,強化連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消除隱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舉措來抓,認真貫徹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重點問題,定期梳理匯總整治情況,確保不漏過監管范圍內的任何死角;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形成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盡其責的工作體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真正實現全覆蓋,協調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督查督導。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相關處室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切實把整治工作作為發現隱患問題、落實整改和化解風險、消除隱患的全過程,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存在非法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依法按上限處罰,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依法停業整頓;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實施關閉。
(三)嚴格問效問責。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相關處室要將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納入安全巡查督導工作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要有“他人感冒我吃藥”意識,對所有安全事故都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見微知著;要推廣好的經驗和成功做法,善于自我反省、自我揭發、自我革命;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松懈麻痹、不姑息遷就;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四)提升監管水平。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雙隨機”抽查力度,提升執法檢查效能。引導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加強跟蹤指導服務。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整改。暢通監督渠道,曝光問題隱患,開展警示教育,切實推動文化旅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五)加強宣傳引領。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及有關部門要分時段、分年度、分區域、分環境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網絡視頻訪談、遠程在線輔導和安全生產“公開課”“微課堂”“公益講座”等線上活動,利用“一碼游貴州”“預約黔行”,創新開展安全生產直播互動、網上展廳、線上安全體驗、H5安全互動游戲等網上“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在文旅場所著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氛圍。通過示范引領和警示教育,推動文化旅游企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從源頭上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扎實推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景區、進酒店、進民宿、進餐廳、進館舍、進文博、進場站等活動,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線上為主線下為輔的方式進行宣傳。適時開展“區域行”“專題行”“網上行”等宣傳活動,做到安全宣傳全覆蓋、全領域、全流程、全時空;以期通過三年集中整治,徹底消除事故隱患,筑牢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