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博函〔2020〕4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化建設,我局決定開展2020年度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詳見《2020年度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具有文物保護科學和技術研究工作經驗和基礎的文博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關企業。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研究基礎,并熟悉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有1項及以上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逾期且未提交標準送審稿的,不得申報。
三、項目經費
我局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15萬元/項,鼓勵項目申報單位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四、項目周期
標準制修訂項目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五、組織單位
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全國文物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文標委)秘書處作為本次申報工作的組織單位。
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有關單位項目申報書的審核推薦工作;文標委秘書處負責國家文物局直屬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下屬有關單位項目申報書的審核推薦工作。
各組織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六、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單位填寫《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模板見附件2)、《申報基本情況表》(見附件3),經相關組織單位審核后,將《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一式7份)和《申報基本情況表》(一式1份)寄送至文標委秘書處。其中,《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意見”“組織單位推薦意見”處應簽署明確意見,并簽字(簽章)、蓋章。
電子版《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申報基本情況表》發送至文標委秘書處電子郵箱,郵件標題為“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組織單位名稱”。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高 峰、孔祥芝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高原街2號
郵 編:100029
電 話:(010)84652156、(010)56792016
電子郵箱:wbwmsc@cach.org.cn
八、其他事項
本通知及附件同時在國家文物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 www.ncha.gov.cn)上發布,方便申報單位查詢和下載。
1.2020年度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2.文物保護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模板)
3.申報基本情況表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