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5日訊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申報文化旅游商品傳承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將采取財政補助和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文化旅游商品傳承創新項目予以支持。
通知表示,支持項目的類別包括文化和旅游創意商品實體店項目、提升文化旅游商品創意水平項目 、傳統蒙古包設計生產企業發展項目和制作試驗區試點項目,以及演藝進景區項目。具體如下:
(一)文化和旅游創意商品實體店項目
1.支持4A以上景區在本景區實施的文旅商品實體店項目,項目內容包括實體店標準化修繕和設備購置、營銷體系建設、商務推廣等。
2.支持文旅企業在民航機場、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文化文物單位、青城驛站等實施的文旅商品實體店項目,項目內容包括實體店修繕和設備購置、營銷體系建設、商務推廣等(青城驛站實體店項目由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申報)。
(二)提升文化旅游商品創意水平項目
1.支持文旅企業依托自治區紅色文旅資源開發的紅色文創產品項目。
2.支持文旅企業依托自治區級以上工美大師、文博館藏資源、創意機構、高等院校開發的文化旅游創意產品創新項目。
3.支持文旅企業實施的民族傳統手工藝項目。支持文旅商品創意包裝設計項目。支持2019年首屆內蒙古文化創意旅游商品大賽設計稿落地轉化項目。
(三)傳統蒙古包設計生產企業發展項目
支持全區傳統蒙古包設計生產企業實施的擴大規模、購置設備以及傳統蒙古包技術改進創新項目。
(四)傳統蒙古包制作試驗區試點項目
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蒙古包生產制作企業集聚的盟市開展試點工作。項目內容包括:建設傳統蒙古包制作傳承基地、蒙古包產業園區、景區使用傳統蒙古包試點、蒙古包博物館展陳設計、傳統蒙古包制作地方標準制定等。
(五)演藝進景區項目
支持4A以上景區實施的常態化駐場旅游演藝劇目的舞臺舞美技術提升項目、劇目改版和提升項目、線上線下推廣宣傳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