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9日訊 國家文物局5月19日在官方公布了《國家文物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要進一步加強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組織實施,加大革命文物維修保護工作力度,提升保護展示水平與質量。
通知要求,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擔負起本行政區域牽頭抓總的主體責任,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和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做好項目策劃和儲備,加大協調保障力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通知要求,各地應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申報審批程序。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館藏一級文物中的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由其保護管理機構和文物收藏單位編制保護項目計劃書,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研究匯總后集中報審。
通知要求,各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所涉及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應創新體制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研究制定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工作規劃,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統籌實施革命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工程,充分發揮片區示范引領作用。
通知要求,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應加強指導監督,強化項目檢查管理,做好項目竣工驗收,確保項目進度和工程質量,并在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革命文物保護項目技術方案審批、備案和實施情況報國家文物局,作為下一年度計劃方案審批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