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4日訊 日前,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2個部門聯合制定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后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根據辦法,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托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辦法將于2020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