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7日訊 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簡稱“措施”)。
措施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且在京注冊的餐飲、便利店、美容美發、家政4類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以分公司形式設立的連鎖直營門店,分公司或門店符合本條規定享受房租減免的中小微企業相關條件要求且承擔房租費用的,參照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執行。
措施還提出,清理對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不合理限制和簡單管控規定,除國家和本市根據防疫情況公布的復工復產限制措施外,對復工復產不設置前置審批審核。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況下,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餐館、菜店、美容美發、便利店、修理店等可以自主決定復工復產。滿足員工辦公間距不少于1米、每人使用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要求的單位,在做好對人員數量較大的單一空間防疫管理前提下,可以安排員工返崗復工。
(圖片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