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釋放消費潛力支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釋放消費潛力
支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的通知》(寧黨疫組發〔2020〕4號)要求,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服務業健康發展,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點行業發展
1.加大貸款貼息支持。用好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貼息政策,對獲得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的保障民生供給、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服務業企業,按照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80%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企業可自主選擇享受本貼息政策或自治區其他貼息政策,同一企業不得重復享受。(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游、健身休閑、物流倉儲、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健康服務和對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具有補短板作用的科技研發、醫療服務等領域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在現有支持政策基礎上資金支持額度上浮50%。(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緩解企業信貸壓力。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服務業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據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列入國家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推薦名單的企業,由金融機構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遵循風險自擔原則對名單內的企業積極支持、發放優惠貸款,財政部門根據企業實際獲得的優惠貸款給予貼息。(責任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4.降低服務業用電成本。降低受損較大服務業企業用電成本,對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并在國民經濟行業用電分類中屬于“餐飲和住宿”“批發和零售”“公共服務及管理組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行業用電給予0.05元/千瓦時的用電補貼。(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網寧夏電力公司)
5.獎勵貢獻突出企業。對此次疫情防控期間著力保障民生基本需求的批發零售、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行業,每個行業安排100萬元—300萬元獎勵資金,對本行業貢獻突出企業進行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寧夏郵政管理局)
二、積極培育消費熱點
6.支持舉辦促消費活動。鼓勵區內大型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百貨商場以及特色餐飲企業,適時舉辦“購物節”“美食節”等各類節會、展會。對零售、餐飲、住宿、交通、旅游、娛樂、物流、文化創意等消費鏈條拉動較強的大型購物節會、商品展會,通過擴大消費促進活動專項資金、商品展會經費、服務業引導資金給予主辦單位相應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博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7.繁榮發展“夜間經濟”。發揮重點商圈和特色商業街區的集聚作用,鼓勵各類購物中心、大型百貨商場、特色街區、夜市等延長營業時間,提升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開展“夜生活”促消費活動。鼓勵公園、博物館、劇場等休閑文娛場所豐富經營業態、創新經營模式,在夏秋旅游旺季策劃推出夜間文化旅游活動,打造活力時尚、各具特色的“夜生活”。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協調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為“夜間經濟”活動提供服務保障。對“夜間經濟”活動(重點商圈、特色商業街區、公園、博物館、劇場等休閑文娛場所推出的夜間商業、文化活動)產生的電費,經申報審核后給予50%的補貼。(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8.發展社區便民網點。各市、縣(區)要落實生活服務業疫情防控指南,指導企業規范服務流程,切實保障服務人員和消費者身體健康。鼓勵各市、縣(區)出臺支持社區便民網點發展的具體政策,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為社區便民店提供集采集配、供應鏈融資、先供貨后付款等服務;鼓勵商貿服務業企業開展經營互助,在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零售、餐飲企業采取露天市場、團購等方式進行銷售,便利居民生活;支持社區便民店開展網絡營銷拓展業務,發揮其在促進就業、擴大消費、提升經濟活力、服務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完善“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對發展便民網點成效突出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分檔給予10萬元—30萬元的獎勵,用于獎勵貢獻突出的服務業企業。(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9.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動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繁榮城鄉市場,提高農產品電商化水平,擴大農產品網絡消費。辦好“閱寧夏·鑒優品”全民電商節等活動,對評選出的20家運營能力強、促進消費作用明顯、社會貢獻大的電商明星網紅企業,每家給予15萬元—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0.推動鄉村旅游發展。充分發揮“旅游+”融合帶動作用,大力推進休閑農莊和精品民宿建設,支持舉辦鄉村旅游節等節慶活動,激活周末旅游休閑消費市場。對舉辦鄉村旅游惠民活動直接投入超過50萬元的主辦方,給予活動舉辦經費30%且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資金。(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1.支持文旅企業發展。擴大“塞上江南·神奇寧夏”全域旅游品牌影響,豐富旅游產品,靈活運用新型傳播媒介拓展消費群體,對游客接待量高于上年的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主營業務收入高于上年的規模以上旅行社和限額以上住宿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2.營造全民健身消費環境。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馬拉松、自行車賽、登山節等各類體育旅游活動及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鼓勵采取發放體育健身消費券和“體育+”活動等多種手段,激活體育市場、促進體育旅游消費。對舉辦體育旅游活動及體育賽事活動經費投入超過100萬元的,給予主辦單位直接投入30%且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廳、財政廳)
三、大力支持消費創新
13.支持新型商業服務模式。大力推進傳統商貿服務業企業、特色街區商圈數字化改造升級,鼓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條形碼等技術提升信息化水平,利用自營網站、手機APP、微信平臺、互聯網訂餐平臺等拓展“互聯網+”線上銷售,發展“生鮮電商+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等新模式,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電商、物流配送等企業與實體店、商務樓宇和小區物業等合作,開展末端配送服務合作。探索無直接接觸配送服務,推廣定點收寄、定點投遞等方式。鼓勵大型電商平臺和社區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智慧化營銷水平。對投資超過300萬元以上的具有示范作用、對企業銷售收入帶動效應明顯的新模式項目,給予30%且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寧夏郵政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4.釋放新興消費潛力。鼓勵支持發展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和旅游、數字娛樂、數字生活等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依托銀川iBi育成中心、中關村雙創園等高新技術園區,重點支持一批創新能力較強、市場潛力大、帶動作用突出的數字經濟平臺項目,對投資超過3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30%且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財政廳)
15.凈化消費環境。暢通12315消費維權渠道,及時調解處理消費投訴,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和摻雜使假行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商務廳)
四、強化組織實施
16.落實責任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根據行業特點分類管理、精準指導,提高各類促消費節會質量,提升便民服務品質,打造居民消費新的增長點,持續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要切實履行釋放消費潛力的主體責任,超前謀劃、合理安排,積極實施逆周期調節,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行業解困脫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組織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充分釋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費潛力,支持服務業平穩健康發展。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前相關政策若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若遇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調整,按國家和自治區最新政策執行。
政策解讀:《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釋放消費潛力支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一圖讀懂:《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釋放消費潛力支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圖解
媒體解讀:《自治區政府出臺16條措施支持服務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