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9日訊 日前,上海市財政局、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發布《關于本市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對歸屬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上海市財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關于本市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號: 滬財稅〔2019〕19號
發文單位: 上海市財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發文日期: 2019-06-12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各區財政局、區委宣傳部: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營造良好行業發展環境,根據《財政部 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現將減征本市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
二、各級財政、宣傳部門應當繼續按照現行資金管理要求,切實做好宣傳思想文化事業方面的經費保障工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平穩開展。
上海市財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