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文化(體)廣電和旅游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黑龍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為繼續健全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全面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第六批黑龍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評審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已列入市(地)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并符合下列標準:
(一)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二)具有展現黑龍江各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四)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程序
(一)市(地)文化行政部門根據申報單位意愿,組織專家對市(地)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具備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條件的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經市(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將申報名錄提交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審核相關材料,符合申報要求后統一上報省文化和旅游廳。
(二)省直有關單位推薦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應在征得申報項目所屬地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后,提交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審核相關材料,符合申報要求后統一上報省文化和旅游廳。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市(地)文化行政部門或省直單位向省文旅廳提出本地區或本單位申報黑龍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同時附市(地)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門意見;
(二)項目申報書:具體內容和格式見附件1;
(三)輔助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2;
(四)市(地)人民政府同意函件;
(五)已正式公布的市(地)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文件。
四、申報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時做好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工作。
(二)項目申報書A4紙印制5份,電子文件(文字Word格式,圖片JPEG格式不小于3M)光盤2張和其它佐證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報送工作。
(三)凡不符合申報條件,市(地)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市級名錄文件中未列入的申報項目、無電子文件、申報材料未達到要求或超過申報時限者,將不予受理。
(四)上報的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請自行保存底稿。
聯系單位:黑龍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聯系部門:項目管理部
聯系電話:0451-58680063
電子郵箱:feiyiguanli@163.com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紅軍街10號
郵 編:150001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