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0日訊 日前,《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出臺實施。根據《實施意見》,要推進遼寧傳統工藝元素的挖掘和傳統工藝的應用,打造遼寧地域文化知名品牌和文化名片;到2020年,全省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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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明確了遼寧省加快推動傳統工藝振興的九項主要任務,包括建立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培養壯大傳承人隊伍;提升傳統工藝產品整體品質和設計、制作能力;推動傳統工藝產品的宣傳、展示、銷售;加強傳統工藝相關理論和技術研究;推動文化生態環境的整體性保護;建立行業組織;加強社會普及教育;推動對外交流合作等。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意見》提出要發揮互聯網在傳統工藝產品宣傳、展示、設計、銷售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傳統工藝資源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發揮旅游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促進傳統工藝保護傳承與旅游相結合,開發以傳統工藝為元素的文化旅游產品,推動特色文化消費。
以下為通知文件全文: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7日
以下為《實施意見》全文:
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
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傳統工藝,是指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系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制作工藝及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制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振興傳統工藝,有助于傳承與發展遼寧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文化生態,豐富文化資源,增強文化自信;有助于推動傳承人培養更多后繼人才;有助于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力;有助于促進就業,實現精準扶貧,增加居民收入,增強地區發展活力。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精神,現就加快推動我省傳統工藝振興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立足遼寧優秀傳統文化,進一步提升我省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在保護傳統工藝核心技藝的基礎上,推進遼寧傳統工藝元素的挖掘和傳統工藝的應用,打造遼寧地域文化知名品牌和文化名片,提升傳統工藝設計理念與制作水平,提高產品品質,促進遼寧傳統工藝與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設計管理及教育傳播的融合發展,培育一批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好、具有一定規模的傳統工藝企業和名牌產品。到2020年,全省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
以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對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于帶動就業的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項目,建立遼寧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對列入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并予以重點支持。(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二)培養壯大傳承人隊伍。
弘揚工匠精神,鼓勵技藝精湛、德藝雙馨的中青年傳承人申報并進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和(或)各級工藝美術大師隊伍,形成合理梯隊,優化人才結構,調動年輕一代從事傳統工藝的積極性,培養高水平大國工匠隊伍。大力實施《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組織優秀傳承人、工藝師及設計、管理人員,到傳統工藝項目所在地開展巡回講習,擴大傳承人群培訓面。建立完善代表性傳承人評估制度,提升傳承人群技藝水平和藝術修養、審美觀念、創新能力。(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三)提升傳統工藝產品整體品質和設計、制作能力。
強化質量意識、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的關系,創新理念,提高傳承水平。以遼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為主體,聯合相關文化單位、擁有較強設計能力的企業、高校及社會資源力量,結合現代生活需求,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制作,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升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理念和內涵,評選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舉辦全省傳統工藝品、相關衍生品設計大賽和傳統工藝技能大賽,發展一批傳統工藝特色產業,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和創意研發,實現產、學、研有機結合,促進遼寧傳統工藝實現振興。(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游發展委)
(四)推動傳統工藝產品的宣傳、展示、銷售。
積極培育國內國外兩個市場,不斷提高傳統工藝產品市場競爭力,拓寬銷售渠道,擴大消費人群。鼓勵在傳統工藝集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博物館)、美術館、古玩場所、文創產業園、歷史文化街區和特色小鎮、傳統村落、自然和人文景區、傳統工藝項目集中地,設立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展銷場所,集中展示、宣傳和推介具有遼寧地域特色的傳統工藝產品,推動傳統工藝與旅游市場的結合。辦好“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展示展演活動,為傳統工藝搭建更多展示交易平臺。推動傳統工藝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提升傳統工藝信息化水平。鼓勵建設各縣專業特色的遼寧工藝美術品及相關文化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遼寧工藝美術品網上購買服務。(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旅游發展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
(五)加強傳統工藝相關理論和技術研究。
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傳統工藝類及相關課程,培養傳統工藝專業技術人才和理論研究人才。加強傳統工藝的挖掘、記錄和整理工作,對具有獨特歷史意義的瀕危傳統工藝項目,加快實施搶救性記錄,建立紙質和數字記錄檔案、拍攝一批項目和傳承人專題片、編輯出版一批項目圖錄和傳承人口述史、征集一批實物和作品、建成一批專題展示館和傳習所。鼓勵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相關企業設立傳統工藝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在保持優秀傳統的基礎上,創新性研究,探索手工技藝與現代科技、工藝裝備的有機融合,提高材料處理水平,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切實加強成果轉化。鼓勵和支持開展傳統工藝相關課題研究、出版有關傳統工藝的專著、圖冊等研究和實踐成果。(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六)推動文化生態環境的整體性保護。
支持各地在傳統工藝較集中的鄉鎮、街道和村落實施文化生態環境整體性保護。結合歷史文化街區、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傳統村落保護工作,注意保護與傳統工藝相關的自然人文環境和特定的文化空間。支持研究開發綠色環保材料,改進有污染的工藝流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省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民族和宗教事務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
(七)建立行業組織。
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行業組織,統籌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組織和支持開展面向本地區、本行業的培訓、交流、研討、咨詢等活動。加快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傳統工藝相關展覽、展會為文化產業提供展示、交易、推廣及信息發布、權益維護等公共服務。(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
(八)加強社會普及教育。
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鼓勵各地將傳統工藝相關書籍、影像資料、手冊、宣傳冊等適宜的教育資料納入高等院校和中小學相關教育教學活動;支持在大中小學校組織開展具有遼寧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傳統工藝體驗和比賽活動,加深對傳統文化的認知,提高青少年的動手制作能力和創造能力。
鼓勵電視、網絡媒體等推出豐富多彩的傳統工藝類節目,方便大眾學習傳統工藝知識。充分發揮各級公共文化機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機構的作用,鼓勵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和組織開展面向社區的傳統工藝展演、體驗、傳習、講座、培訓等各類活動,普及傳統工藝知識,增強傳統工藝的社會認同。(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民族和宗教事務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九)推動對外交流合作。
積極推動我省優秀傳統工藝“走出去”。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展現我省傳統工藝的傳承、創新和發展成果,展示遼寧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
搭建國內外傳統工藝交流平臺,探索設立匯聚國內外傳統工藝精粹、精品會展、交流論壇、產品交易于一體的常設性交流項目,作為遼寧溝通國內外傳統工藝產業的平臺。支持舉辦遼寧四寶工藝美術品博覽會等系列展會活動。(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統籌。
由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組織。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分別發揮好對本實施意見的牽頭作用,合力推進傳統工藝振興,推動健康可持續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目標任務,制訂行動計劃,出臺具體措施,全面推進落實,確保目標實現。要結合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傳統村落保護、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旅游發展等工作,積極探索振興傳統工藝的有效途徑。
(二)完善政策保障。
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資金支持,對列入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目錄項目予以適當支持。各市、縣(市、區)文化、工業信息、財政等部門要支持傳統工藝振興發展,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規定的傳統工藝相關項目以及特色文化產業傳統工藝發展予以適當支持。鼓勵傳統工藝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設立傳統工藝工作室或傳習所,推薦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三)鼓勵社會參與。
鼓勵社會力量,吸收多元投入,推動傳統工藝社會化保護發展,齊抓共推,共建共享。舉辦傳統工藝的宣傳、培訓、研討和交流合作等。建立健全社會參與傳統工藝項目的保護協調和社會監督機制,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合力。發揮互聯網在傳統工藝產品宣傳、展示、設計、銷售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傳統工藝資源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發揮旅游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促進傳統工藝保護傳承與旅游相結合,開發以傳統工藝為元素的文化旅游產品,推動特色文化消費。
(四)強化服務指導。
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并完善相應的協調機制。加強對本實施意見情況的指導、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要加強聯合督導調研,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交流溝通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要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實施意見得到落實,對成績突出的地區或單位予以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