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1日訊 近日,《云南省文化廳“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實施方案》發布。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方案》列出了“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的32項主要指標。《方案》提出圍繞構建和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和對外文化交流體系,加快形成“一核、兩群、四線、五廊、七區、十片、多點”的文化發展格局。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深入挖掘和系統闡發文物所蘊含的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督有力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通知》和《方案》全文。
云南省文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文化廳“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
《云南省文化廳“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實施方案》已經云南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7月6日
云南省文化廳“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建設民族文化強省,根據《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和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部署要求,結合我省文化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落實新發展理念,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宗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圍繞把云南建成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具有云南特點、民族風格、中國氣派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著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力繁榮發展文藝創作生產,著力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著力提高文化軟實力,努力實現文化跨越發展,加快建設民族文化強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力量、道德滋養、文化條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把握好政治導向,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握好輿論導向,唱響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把工作做到群眾中去,給人以信心和希望,更好地動員全省人民為譜寫好中國夢的云南篇章團結奮斗。
(三)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個總目標、服務云南發展新定位這個總要求、建設民族文化強省這個總抓手,強優勢、補短板、抓特色、求突破,大力實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快構建和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對外文化交流體系,做大文化事業、做強文化產業、做優文化產品、做活文化市場、做亮文化品牌,努力走出一條充滿活力、凸顯實力、獨具魅力的邊疆民族地區文化跨越發展新路子。
(四)主要目標
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人心,中國夢引領凝聚作用進一步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作用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高,與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相適應的文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文化建設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更加凸顯。
藝術創作生產持續繁榮發展,推出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精品力作、文化品牌和文藝人才,民族歌舞藝術創作在全國的優勢和地位得到鞏固發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基礎設施覆蓋到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和產品覆蓋到人,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公共文化供需有效匹配;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不斷完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云南優秀民族傳統文化得到更好保護、傳承和利用,走在全國先進行列;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文化市場更加繁榮有序,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取得突破,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基本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的文化交流中心,文化“走出去”能力明顯增強,云南文化的國際影響力明顯提高,在國家對外文化交流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充滿活力、富有效率。
專欄1 “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主要指標 | ||||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指標值 (2020) | 屬性 |
文化基礎設施 | 1.州(市)級“兩館”中一級館占比 | % | 100 | 約束性 |
其中:圖書館 | % | 100 | 約束性 | |
文化館 | % | 100 | 約束性 | |
2.縣級“兩館”中三級館以上占比 | % | 100 | 約束性 | |
其中:圖書館 | % | 100 | 約束性 | |
文化館 | % | 100 | 約束性 | |
3.達到國家設置標準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占比 | % | 100 | 約束性 | |
4.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村(社區)覆蓋率 | % | 100 | 約束性 | |
藝術創作生產 | 5.入選國家級、國際性重要獎項和重要藝術活動作品 | 個 | 5 | 預期性 |
其中:舞臺藝術作品 | 個 | 3 | 預期性 | |
美術作品 | 個 | 2 | 預期性 | |
6.京劇、滇劇、花燈、話劇各有優秀保留劇目 | 臺 | 3 | 約束性 | |
7.白劇、彝劇、傣劇、壯劇各有優秀保留劇目 | 臺 | 1 | 約束性 | |
8.“文化大篷車千鄉萬里行”送戲下鄉惠民演出 | 場次 | ≥10000 | 約束性 | |
公共文化服務 | 9.人均擁有公共圖書館藏量 | 冊 | 0.8 | 預期性 |
10.公共圖書館年流通和服務人次 | 萬 | 1500 | 約束性 | |
11.公共博物館年服務人次 | 萬 | 2000 | 約束性 | |
12.公共電子閱覽室覆蓋率 | % | 100 | 約束性 | |
文物博物事業 | 13.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 處 | 580 | 約束性 |
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處 | 180 | 約束性 | |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處 | 400 | 約束性 | |
14.國有和非國有博物館(紀念館) | 個 | 150 | 約束性 | |
15.博物館年舉辦陳列展覽 | 個 | 800 | 約束性 | |
16.文物系統文物保護單位開放率 | % | 80 | 約束性 | |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 | 17.省級以上非遺保護名錄項目 | 項 | 630 | 預期性 |
其中:國家級 | 項 | 130 | 預期性 | |
省 級 | 項 | 500 | 預期性 | |
18.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 名 | 1620 | 預期性 | |
其中:國家級 | 名 | 120 | 約束性 | |
省 級 | 名 | 1500 | 預期性 | |
19.國家級、省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 | 個 | 25 | 預期性 | |
20.國家級非遺保護利用設施項目 | 個 | 14 | 預期性 | |
21.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 | 個 | 100 | 預期性 | |
22.全省傳承基地及傳習館(所、室) | 個 | 300 | 預期性 | |
文化產業發展 | 23.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 | 個 | 1 | 預期性 |
24.納入國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重點項目 | 個 | 10 | 預期性 | |
文化交流合作 | 25.派出國(境)外文化交流項目 | 個 | 30 | 預期性 |
26.引進國(境)外文化交流項目 | 個 | 5 | 預期性 | |
27.“七彩云南·文化周邊行”文化交流活動 | 場次 | 10 | 預期性 | |
文化市場管理 | 28.文化市場信息信用數據庫涵蓋全省文化市場經營主體 | % | 90 | 約束性 |
29.文化市場技術與監管平臺在全省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應用率 | % | 95 | 約束性 | |
30.文化市場管理與服務平臺上線率 | % | 100 | 約束性 | |
文化人才隊伍 | 31.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培訓 | 人次 | 3000 | 約束性 |
32.命名云南省優秀青年演員 | 名 | 20 | 預期性 |
(五)空間布局
圍繞構建和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和對外文化交流體系 , 加快 形成“一核、兩群、四線、五廊、七區、十片、多點”的文化發展格局。
一核: 充分發揮昆明作為全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作用,打造區域性文化交流中心核心區,推動中華文化通過云南更好地走向南亞東南亞,提升云南民族文化的影響力。
兩群: 以省、州(市)博物館(紀念館)為龍頭、縣(市、區)博物館(紀念館)為依托、行業和非國有博物館為補充、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和民俗文化陳列館(室)為延伸,打造特色鮮明、內容獨特、形式多樣的博物館集群和博物館群落。依托文化資源優勢,規劃實施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項目,打造一批有歷史記憶、地域特點、民族特色的文化小鎮和村寨,推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集群發展。
四線: 有效保護和開發利用絲綢之路“南亞廊道”云南段、茶馬古道、滇越鐵路、滇緬公路四條線性文化遺產,開展文化文物資源調查、規劃編制和世界文化遺產價值研究,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在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中的功能和作用。
五廊: 推進邊疆數字文化長廊建設,提升邊境地區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國門文化形象;加大國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云南廊道建設,推動文化與旅游深度融合;建設茶馬古道文化長廊,更好地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發展;建設跨境民族文化交流長廊,促進我省與周邊國家文化聯通、感情互通、民心融通;建設五尺道文化走廊,促進云南與川渝黔的區域文化交流合作。
七區: 加大迪慶州、大理州兩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力度,探索民族傳統文化整體性保護與發展的方式路徑;完善保山市、楚雄州兩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建設,推進曲靖市、昆明市等地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結合滇越鐵路保護利用工程,推動建設碧色寨近現代文化旅游示范區。
十片: 加強以麗江古城、紅河哈尼梯田為核心的兩個世界文化遺產片區的保護和管理;推進以世界文化遺產預備項目“景邁山古茶林”為核心的茶文化生態片區的保護與發展;推進滇越鐵路碧色寨車站近現代文物保護片區的保護和建設;規劃建設以大理太和城遺址、晉寧石寨山古墓群、劍川海門口遺址、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廣南牧宜漢墓遺址、龍陵松山戰役遺址等為核心的六個大遺址保護片區。
多點: 加大省級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文化惠民示范村、中國傳統村落等建設力度,充分發揮引領性、示范性和帶動性作用。
二、促進藝術創作繁榮發展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抓住核心價值這個靈魂、中國夢這個主題、創作這個基礎、人才這個關鍵、機制這個動力,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相統一,以打造高水平文藝滇軍、構建云南文藝升級版為目標,推動云南文藝繁榮發展,推出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髓、反映中國人民審美追求,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具有云南特點、云南風格的精品力作。
(一)把握正確創作導向。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根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創作生產優秀產品為中心環節,加強云南重大革命和歷史、現實生活、民族團結進步等題材創作,抓好中國夢和愛國主義主題文藝創作,講好國家民族宏大故事,講好云南改革開放生動故事,講好百姓身邊日常故事。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建立健全支持文藝工作者長期 深入生活、 扎根基層的長效保障機制,深入開展“教、學、幫、帶”活動。
(二)創作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加強藝術創作生產規劃和資源統籌,圍繞“三出三評”(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評獎、評論、評價),深入實施當代云南文藝創作工程、云南文化精品工程,積極爭取國家藝術基金資助,加大對具有示范性、引領性作用原創精品的扶持力度,著力推出一批知名文化品牌。著力加大對現實題材藝術創作生產的引導和扶持力度,建設現實題材舞臺藝術創作選題庫,推出更多接地氣、揚正氣、有人氣的優秀藝術作品。圍繞黨和國家重要時間節點,開展主題創作和展演展覽活動。加大對劇本創作的扶持,新創、征選和儲備一批優秀原創劇本,并積極推動投排。加強云南美術創作風格和內涵研究,提升美術館專業化建設能力,提高創作和展覽水平,推動形成“云南畫派”。
(三)弘揚云南優秀民族傳統藝術。實施云南地方民族戲曲振興行動,加大對京劇、滇劇、花燈劇及少數民族劇種扶持力度,加強重點戲曲院團建設及劇種的傳承、創作、演出及人才培養、理論研究、傳播推廣,鼓勵地方民族戲曲流派及風格樣式創新。實施云南民族民間歌舞樂扶持工程,搶救保護和挖掘整合云南民族音樂舞蹈資源,推出一批主題民族音樂舞蹈作品,打造具有鮮明云南風格和特色的傳統藝術品牌。推動云南藝術檔案建設,收集、整理和利用我省不同時期藝術活動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史料,為我省文藝傳承創新提供借鑒和支持。
(四)創新藝術創作生產機制。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提升文藝原創力,推動文藝創新。采取委托創作、簽約創作、招標創作、跨地聯手創作和聯合攻關創作等方式,實行重點作品重點扶持、重點人才重點培養、重點項目重點攻關、重點主題重點培育,不斷完善精品創作生產機制。積極探索簽約藝術家制度、重大文藝活動政府采購制度、重點劇目制作項目制、文藝領軍人物項目負責制及“央地合作”“省地合作”新模式。建立健全藝術交流合作機制,加強與國內外知名文藝院團、藝術機構、名家大師的合作。加強全省藝術科學研究規劃及項目管理。
(五)完善文藝評價激勵機制。進一步健全藝術評價體系,深化文藝評獎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全省新劇目展演、青年演員比賽、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群眾文化“彩云獎”等評獎機制,充分發揮文藝評獎的導向激勵作用。加強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與評論建設,加強文藝評論陣地、評論隊伍建設和理論研究,發揮好《民族藝術研究》的藝術評論功能。
(六)加強優秀作品傳播推廣。加強對全省文藝活動的統籌,辦好品牌藝術活動和重要文藝賽事。加大文藝作品宣傳推廣力度,開展獲獎作品巡演巡展系列活動。創新藝術傳播渠道,推動傳統文藝與網絡文藝創新性融合,促進優秀作品多渠道傳輸、多平臺展示、多終端推送。深入開展文藝惠民演出活動,充分發揮“紅色文藝輕騎兵”和“文化大篷車”的作用。持續推進地方民族傳統戲曲進校園進鄉村和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
(七)推動國有文藝院團深化改革創新發展。以新的理念和體制機制組建云南演藝集團。推動各級文藝院團建立健全藝委會,促進形成科學的藝術決策機制。建立文藝院團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考核評估工作。積極探索和推動經典劇目演出、演出季演出、駐場演出、小劇場演出等,鼓勵有條件的文藝院團推出優秀劇目演出的經典版、駐場版、巡演版。
專欄 2 藝術創作生產
1 .舞臺藝術精品創作。 制定全省舞臺藝術創作規劃和年度重點創作劇目選題計劃,建立舞臺藝術創作題材庫和重點扶持劇目目錄,打造原創精品劇目,支持復排演出優秀保留劇目。“十三五”期間,重點推出 40 部以上大型舞臺藝術原創作品,力爭 5 部以上作品入選全國性、國際性獎項或重要藝術活動。
2 .云南地方民族戲曲振興行動。 開展戲曲劇種普查,搶救、保護戲曲文獻資料。實施“名家傳戲”,開展“戲曲名家走基層”活動,設立藝術名家工作室。加大對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中傳統戲曲項目的扶持力度。將地方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推動戲曲進校園、進鄉村。加強戲曲教育工作。“十三五”期間,扶持云南世居少數民族各創作 1 臺(個)代表性藝術精品;白劇、彝劇、傣劇、壯劇各有 1 臺優秀保留劇目,每三年創作 1 臺新作品;京劇、滇劇、花燈等各有 3 臺以上優秀保留劇目,并持續不斷推出新作品。
3 .云南民族民間歌舞樂扶持工程。 開展全省民族民間歌曲、器樂和舞蹈的補充調查,建立云南少數民族藝術資源數據庫,扶持重點民族歌舞、音樂文藝院團,組織重點劇(節)目創作演出。“十三五”期間,重點扶持 3 部以上原創民族舞劇,編創和提升 20 部跨領域綜合歌舞節目,創作 20 部云南獨有樂器獨奏(合奏)作品、 5-8 部民族音樂劇,力爭云南每個世居少數民族有 1-2 首本民族代表性聲樂作品。
4 . 打造“云南畫派”。實施美術創作提升計劃,推動美術創作、研究、評論工作和美術人才隊伍建設,力爭創作 100 件以上優秀美術作品。實施美術收藏計劃,以滇籍美術名家為重點建立美術收藏目錄,開展作品和資料文獻征集工作。實施美術展覽提升計劃,每年推出館藏精品展出季,每兩年在昆明舉辦一次雙年展,每三年在國家美術館舉辦一次作品展,每五年在全國開展一次巡回展。
5 .辦好重要文藝活動和賽事。 辦好云南省新劇目展演、云南省青年演員比賽、云南省花燈滇劇藝術周、云南省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云南省少數民族文藝匯演、云南省傳統戲劇曲藝會演、云南省小劇場話劇全國邀請演出展、中國原生民歌節、昆明美術雙年展等文藝活動和賽事。積極爭取舉辦、承辦和合辦更多的國內外藝術展演和比賽,打造新的藝術活動品牌。
三、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為導向,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為突破口,補短板、填空白、強弱項,注重有用、適用、綜合、配套,統籌建設、使用與管理,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推動文化小康建設。
(一)全面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全面落實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國家指導標準和我省實施標準。健全公共文化設施運行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清單,規范各級各類公共文化機構服務項目和流程。以標準化促進均等化,填平補齊公共文化資源,加大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力度,推進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公共文化服務均衡協調發展。重視特殊群體文化權益,開發和提供適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活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推進我省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打造公共文化服務品牌。
(二)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以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重點,以流動文化設施和數字文化設施為補充,統籌規劃、均衡配置,完善省、州(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達到國家建設標準。采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加快推進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加強流動服務點建設,配備流動文化服務設備器材,推動流動服務常態化。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的作用,推動基層黨委和政府統籌實施各類重點文化工程和項目。加快推進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中心的總分館制建設,促進資源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服務水平,提高群眾參與程度。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加快數字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和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實施“互聯網+公共文化服務”,建成“文化云南云”公共文化大數據平臺。推進公共文化機構互聯互通,開展公共文化“一卡通”服務,實現區域文化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推廣“按需制單、百姓點單”服務模式,建立健全配送網絡。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監督評價機制,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效能評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
(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促進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社會化參與,激發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機制,逐步拓寬購買范圍。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公益創投等多種模式,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公共文化設施、產品和服務,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充分發揮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調動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基層文化的管理和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合理利用歷史街區、民宅村落、閑置廠房等興辦公共文化項目。培育和規范文化藝術領域行業組織,引導其依法依規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加快推進各級文化志愿服務組織機構建設,提高文化志愿服務規范化、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鼓勵群眾自辦文化,支持成立各類群眾文化團隊。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公共文化設施設備。
(五)加大文化扶貧和文化小康工作力度。與脫貧攻堅戰略相結合,精準實施文化扶貧。加快實施《“十三五”時期云南貧困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云南“十三五”時期文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加大資金、項目、政策傾斜力度,實施一批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推動貧困地區公共文化建設跨越發展。加快推進貧困地區百縣萬村綜合服務中心覆蓋工程,補齊公共文化服務短板。建立健全“結對子、種文化”工作機制,加強城市對農村、民族地區文化建設的幫扶。推進“服務農民、服務基層”文化建設先進集體創建活動。
(六)加強邊境地區文化建設。加強邊境地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實施邊境縣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覆蓋工程、“國門文化”建設工程。加快實施國家邊疆萬里數字文化長廊建設,建設一批數字文化驛站。加大邊境地區文化遺產保護力度,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挖掘和保護邊境特色文化資源,扶持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建立邊境地區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加大違法案件查辦力度,維護文化安全。支持邊境地區與周邊國家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化交流與合作,發展文化邊貿。開展文化志愿者邊疆行活動。
(七)廣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完善群眾文藝扶持機制,實施群眾文藝創作提升計劃,推動全省群眾文藝創作繁榮發展。發揮基層文藝組織、文化單位在文化服務中的引領作用,培育積極健康、多姿多彩的社會文化 形態 。圍繞重要時間節點,精心策劃主題活動,打造示范性強、帶動力大的群眾文化活動品牌,提高社區文化、鄉村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建設水平。挖掘傳統節日、民族節慶、民俗活動資源,支持開展特色濃郁、群眾廣泛參與的文化活動。加強文化藝術普及工作。鼓勵和扶持各類社會團體和機構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引導廣場文化活動健康、規范、有序開展。
專欄 3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1 .重點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省話劇院遷建、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改擴建、省美術館新館提升改造等,積極爭取省花燈劇院綜合業務用房維修改造。對未建成或未達標的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進行新建和改擴建。推動縣(市、區)國有文藝院團綜合排練場所建設。到 2020 年,“兩館一站一中心”(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達到國家規范化建設標準。
2 .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采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整合建設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圖書閱讀、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配套建設文體廣場并配備閱報欄(屏)、燈光音響設備、廣播器材、體育健身設施等。
3 .“國門文化”建設工程示范項目。 建設一批邊境口岸國門文化交流中心、邊民互市點(邊境通道)國門文化友誼廣場、邊境較大自然村國門文化交流設施。
4 .公共文化品牌建設。 辦好農民文化素質教育網絡培訓學校,推進農民演藝協會建設。持續開展“百團千隊萬場”“文化大篷車千鄉萬里行”、“彩云獎”評選及巡演、“大家樂”群眾文化廣場舞等活動,辦好農民工文化節,創建一批老年大學示范校。
5 .文化藝術普及計劃。 實施文化藝術普及技能提升培訓工程,發揮各級文化館、文藝院團、藝術院校作用,開展面向基層、面向學校的全民文化藝術普及活動和公益性演出。推動在高等院校和中小學普及藝術教育,持續推進高雅藝術進校園。依托公共文化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性藝術培訓,規范引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健康發展。
四、加強文物保護利用
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深入挖掘和系統闡發文物所蘊含的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一)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實施國家修訂完善的文物保護單位認定標準,進一步規范不可移動文物的調查、申報、登記、定級和公布程序。實施危急文物搶救保護工程,支持各地對存在重大險情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實時開展搶救性保護。加強文物保護單位日常巡查和監測,注重日常管養和維修。重視革命遺址、云南抗戰遺跡等文物保護單位認定和維修保護,建立云南革命文物資源目錄,加強對云南革命文物的研究闡釋。加強對少數民族傳統村落及民居建筑中的文物認定和維修保護。加強城鄉建設中的文物保護,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和傳統村落的整體格局和歷史風貌。嚴格審批涉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和地下文物埋藏區的建設項目。加強基本建設中的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和文物保護,做好邊境一線和少數民族地區考古工作。規范文物保護工程管理,依法實行確保工程質量的招投標方式和預算編制規范,推行文物保護規劃、維修工程方案第三方評審,強化文物保護項目經費績效管理。加強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
(二)加強可移動文物保護。開展館藏珍貴文物修復保護,及時修復瀕危珍貴文物,優先保護材質脆弱珍貴文物。實施文物預防性保護工程,不斷完善省、州(市)級博物館和重點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監測、抗震防護和保護管理工作。開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物證征藏工作,重點征集新中國成立以來反映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實物。重視征集收藏少數民族文物、近現代紀念性文物,探索建立我省民族文物分類和定級標準。加強古籍保護工作,加強云南歷史文化古籍保護、民族文化古籍保護及善本再造,建立健全古籍普查、修復、保存、宣傳、利用工作機制,推進古籍資源數字化。
(三)推進博物館建設。實施云南博物館集群和博物館群落建設工程。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邊境地區博物館建設,支持云南特有少數民族博物館建設。鼓勵在云南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中國傳統村落和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依托民居設立博物館。實施博物館展陳水平提升計劃,不斷提高展陳質量和藏品展出效率,促進館藏展覽交流共享;鼓勵各級各類博物館、文物收藏單位舉辦民族文物陳列;鼓勵世界文化遺產地、文物保護單位、革命遺址等管理單位舉辦展陳活動。積極開展智慧博物館建設,利用科技手段增強展覽效果,提高展覽的互動性和觀眾參與性。豐富博物館服務內容和形式,加強博物館講解培訓和志愿服務,增強博物館吸引力和影響力。
(四)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評估。加強對麗江古城、紅河哈尼梯田的管理和監測。加快推進景邁山古茶林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力爭早日確定為我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年度項目并成功入選。實施茶馬古道保護工程,維修展示茶馬古道遺跡遺物,提升茶馬古道保護利用水平。開展滇越鐵路(包括個碧石鐵路)、滇緬公路的世界文化遺產價值評估,開展絲綢之路“南亞廊道”云南段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持續推進碧色寨等滇越鐵路沿線重點文物的維修保護。
(五)加強文物安全管理。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完善文物建筑消防設施和古遺址、古墓群、石窟寺、石刻等防盜防破壞設施,完善文物收藏單位的技術防范設施和制度建設,提高抗安全風險能力。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收藏單位的管理主體責任,健全縣、鄉、村三級文物安全管理網絡,逐級落實安全責任。發揮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作用,完善文物保護員制度,探索實行政府向社會購買日常看護巡查文物服務。加強文物安全監督工作,推動落實文物安全管理規定和“一項一策”等文物安全管理措施。
(六)拓展文物利用。深入挖掘文物價值內涵,發揮文物在傳播優秀傳統文化、引領社會文明風尚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中的作用。與教育部門合作,建立中小學生定期參觀博物館長效機制,鼓勵在博物館組織“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博物館開展流動服務;支持文物考古單位、影視拍攝機構及有關組織舉辦考古夏令營、考古探秘、考古題材微電影拍攝、考古發掘報道等活動;實施“互聯網+中華文明”行動計劃,豐富人民群眾尤其是廣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強對工業遺產、老字號店鋪等新型文化遺產的調查、認定和保護,將其開辟為參觀和旅游場所,延續城市歷史文脈、提升城市品位;對中國傳統村落中的文物建筑分別實行整體保護、風貌保護、本體保護,切實保護好其原有格局和傳統風貌,實現文物保護與使用功能延續、居住條件改善相統一。推進文物保護與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積極推動文博創意產品開發。切實加強對文物市場和社會文物鑒定的規范管理,促進文物拍賣市場健康發展。
(七)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落實國家有關規定,積極指導和支持城鄉群眾自治組織保護管理使用區域內已核定公布或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對社會力量自愿投入資金保護修繕州(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積極培育以文物保護為宗旨的社會組織,發揮文物保護志愿者作用。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提高對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實施的公眾參與度,充分聽取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建議。
專欄 4 文物保護利用
1 .考古遺址建設。 支持大理太和城遺址、晉寧石寨山古墓群、劍川海門口遺址、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廣南牧宜漢墓遺址、龍陵松山戰役遺址等進行規劃建設,并積極申報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2 .名人故舊居保護工程。 調查全省名人故舊居情況,按照分類保護的原則,加強對名人故舊居的搶救、保護和合理利用。
3 .數字博物館建設。 利用數字化手段和互聯網技術,對館藏文物進行數字化處理,建設數據庫,實現文物信息共享。開展網上博物館建設,提升博物館藏品及展陳的宣傳能力和水平。
4 .文物數據庫建設。 依托省博物館建立云南館藏文物數據庫,依托省考古所建立云南不可移動文物數據庫,負責全省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的信息登錄和數據庫建設。
五、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
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加大云南優秀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力度,更好地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一)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力度。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程,我省國家級和省級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州(市)級和縣級項目存續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推薦具有重大保護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國家級保護名錄和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推進迪慶州、大理州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啟動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提高整體性保護利用水平。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把更多符合條件的農事活動習俗評審公布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積極探索與周邊國家聯合申報、聯合保護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力。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擴大傳承人群,提高傳承能力,形成傳承梯隊,增強傳承后勁。積極探索“雙向培養”機制,把戲曲院團具備條件演員培養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把具有發展潛質的表演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培養成文藝院團特邀演員。逐步提高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工作補助標準,鼓勵其帶徒授藝、組織傳習和開展培訓。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有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開設相應專業和課程,并在招生錄取上給予照顧。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參與教育教學。更加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三)推動保護傳承更好地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醫藥、傳統體育游藝和雜技類項目在社區、旅游景區(點)等建設中的作用。對具有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及傳統醫藥類項目進行生產性保護,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品牌。支持家庭作坊式的保護傳承,鼓勵企業開展以保護核心技藝為重點的生產性保護傳承。鼓勵企事業單位與保護責任單位合作,對項目和傳承人進行展示宣傳。鼓勵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旅游企業等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對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四)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展演水平。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示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內容,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機構舉辦經常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展覽、圖片展示、技藝展演、學術講座等活動。聯合教育部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教育作為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的重要內容;聯合新聞出版廣電、旅游發展等部門,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保護傳承方面的知識普及、宣傳報道和景區(點)開放服務。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社區、進景區(點)活動。在重要節慶、重大活動期間集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展演。
(五)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加大檢查考核力度,推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責任評估。推動各地設立或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門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人員。加大培訓力度,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員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制定和推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范和標準,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推薦評審和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標準,規范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調查、申報、評審、公布、建檔等程序。制定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田野調查工作規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及代表性傳承人檔案建設規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管理辦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探索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退出機制。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的征集和保管制度。
(六)夯實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工作。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建設和信息共享。加強各級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傳習館(所、室)建設。建立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或活態展示中心,鼓勵各州(市)、縣(市、區)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或展示中心。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展示館或展示中心建設與民族博物館建設相結合。選擇一批具有較好傳承潛力、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緊密、且面臨一定困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支持其改善保護、傳承和利用的設施條件。
專欄 5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1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建設。 逐步完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類別構成、民族構成和地域構成,形成以國家級和省級名錄為重點、州(市)級名錄分布合理、縣級名錄基礎良好的金字塔結構。到 2020 年,力爭我省國家級保護名錄增至 130 項以上,省級保護名錄增至 500 項以上。
2 .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科學制定保護區規劃,啟動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鼓勵州(市)、縣(市、區)政府設立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到 2020 年,力爭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達到 100 個。
3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各級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傳習館(所、室)建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基地創建。到 2020 年,力爭我省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達到 25 個,傳承基地和傳習館(所、室)達到 300 個以上,展示基地達到 5 個以上。
4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 委托高校和相關單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增強傳承發展后勁。到 2020 年,力爭我省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達到 120 人,省級代表性傳承人達到 1500 人。
六、推動文化產業加快發展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加快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培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我省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一)突出特色優勢文化產業。推動歌舞演藝業、文化休閑娛樂業、民族民間工藝品業等加快發展。加強工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開發,提升工藝技術自主研發能力和水平,做大做強民族民間傳統工藝品產業。持續推進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云南廊道建設,合理規劃和引導實施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項目。支持轉企改制文藝院團加大演藝市場開拓力度,打造具有市場號召力的演藝品牌。積極推進縣域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大力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支持各地建設文化特點鮮明和主導產業突出的特色文化小鎮、街區和鄉村,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
(二)加快發展新興文化產業。加快發展以文化創意為核心,依托數字技術進行創作、生產、傳播和服務的數字文化產業,培育形成文化產業發展新亮點。支持原創動漫創作生產和宣傳推廣,加大對優秀動漫創意人才培養力度,促進移動游戲、電子競技等新業態發展。調動各級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等文化文物單位和創意設計機構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重點做大做強文博創意產業,打造一批富有創意、特色鮮明、附加值高的文博創意產品和品牌。
(三)推動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催生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進文化產業與制造、建筑、設計、信息、旅游、農業、體育、健康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增加文化含量和附加值。推動文化產業與科技融合發展,促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文化產業與網絡融合發展,創新產業形態和商業模式;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合作,引導金融資本更多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推動文化與旅游深度融合,提升文化旅游品位。做大做強旅游演藝產業,引導主要旅游城市、重點旅游景區開發旅游演藝產品,打造旅游演藝綜合體。支持各地依托世界文化遺產地、歷史名城(鎮、村、街區)、中國傳統村落、文化生態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等,打造文物旅游品牌。
(四)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推動文化產業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緊密結合,支持“專、精、特、新”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培育更多文化市場主體。加強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申報和創建工作,提升引領示范效應。引導各地根據文化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打造集聚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培育特色文化企業、產品和品牌,推動特色文化產業集群發展。加強文化領域行業組織建設,發展文化中介服務。
(五)培育和引導文化消費。推動文化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文化消費轉型升級。開拓大眾文化消費市場,培育農村文化消費市場,引導文化企業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推進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支持各地采取措施促進文化消費。繼續引導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游戲游藝場所、歌舞娛樂等行業轉型升級,全面提高管理服務水平。鼓勵在商業演出中安排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絡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加強全民文化藝術教育,提高人文素養,提升全社會文化消費水平。
專欄 6 文化產業發展
1 .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云南廊道建設。 合理規劃、引導實施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項目,爭取納入國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重點項目庫。積極爭取將紅河州納入國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
2 .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 指導和支持建水紫陶文化產業園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推動區域內特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打造特色文化產業集群。
3 .鄉村特色文化產業發展。 主動服務和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引導實施一批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項目,推動其與旅游、體育、餐飲、養生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各地發展有鄉村記憶、地域特點、民族特色的鄉村文化產業。
七、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督有力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健全以內容監管為重點、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推動文化市場成為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文化需求的主渠道。
(一)完善多層次的文化產品市場。推動文化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內容建設,豐富產品供給。鼓勵文化企業加快創新、豐富業態、改造裝備、改善服務環境、提供公共服務。引導文化企業開發面向大眾、適合不同年齡層次的文化產品,提供差異化服務。發展基于互聯網的新型文化市場業態,支持發展電子票務、演出院線等現代流通組織形式。加強網絡文化內容建設和管理,引導市場主體提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中國精神的網絡文化產品。
(二)推進文化要素市場建設。加強人才、技術、信息、產權和中介服務市場建設,支持文化中介機構發展,促進文化要素高效流轉,提高文化資源配置率。推動各行業建立健全服務平臺,為行業發展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和行業指導。消除地區壁壘,促進區域協作和市場一體化建設。消除行業壁壘,鼓勵多種經營和業態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文化娛樂綜合體。
(三)健全文化市場監管體系。以文化市場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為基礎,以信息公開為監督約束手段,以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為基本制度,以協會開展信用評價、分類評定為輔助,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和協同監管機制。加強行業信用評級制度建設及信用信息應用,開展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分類評級。定期公布文化市場違法違規經營主體和文化產品黑名單、警示名單,對文化市場經營主體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持續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加強對網絡表演市場日常巡查及網絡表演者的信用約束。指導行業協會加強內部監督和行業自律。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提升公共突發事件防范處置能力。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持續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加大對重大案件督辦督查工作力度。
(四)提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能力。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專業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建立文化市場信息報送和反饋系統。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建設省、州(市)、縣(市、區)文化市場執法指揮平臺。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制,加強區域協作。加強執法培訓,提高綜合執法隊伍辦案能力。推進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在執法工作中的全面應用,提高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信息化水平。推動各地落實好綜合執法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和裝備保障等規定。
專欄 7 文化市場監管體系建設
1 .文化市場 信用體系建設。 加強 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文化市場信用信息數據庫涵蓋全省 90% 以上文化市場經營主體。 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協會開展行業規范化建設。與相關部門建立信用信息交互共享及聯合懲戒機制,向管理部門和公眾提供便捷及時的文化市場信用信息服務。
2 .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建設。 建成支撐文化市場宏觀決策、市場準入、綜合執法、動態監管和公共服務等核心應用的文化市場技術監管系統,形成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服務平臺、業務關聯平臺、應用集成平臺和技術支撐平臺。推動平臺在全省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應用率達到 95% 。
八、提高文化開放水平
堅持政府統籌、社會參與、官民并舉、市場運作,充分發揮云南文化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緊緊圍繞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建機制、搭平臺、做項目、塑品牌,加快構建較為完善的對外文化交流體系。
(一)提升對外文化交流水平。 拓展對外文化交流和傳播渠道,積極爭取更多地參與國家舉辦的文化年、文化節、展會以及重要外事活動,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重點文化藝術機構、知名藝術節的機制化合作,利用國家平臺和國際舞臺展示云南文化。加強與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的對口合作,共同舉辦系列文化藝術活動,使之成為我省重要的文化交流平臺和窗口。鼓勵人民團體、民間組織、民營企業和個人從事對外文化交流,拓展民間交流合作領域。積極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
(二)加快推進區域性人文交流中心建設。 加快構建以昆明為中心、沿邊城市為支撐、邊境地區為窗口、駐外文化機構為前沿的面向南亞東南亞文化交流合作工作格局,做大做強做優瀾湄國際文化品牌。深化部省合作,充分發揮緬甸仰光、柬埔寨金邊中國文化中心基地平臺作用。利用好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和平臺,推動我省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在舞臺藝術創作生產、文化遺產研究保護利用、文化藝術人才培訓等方面開展實質性交流合作。加快推進東南亞南亞考古研究與文物保護基地建設,力爭啟動西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建設項目。積極推動建立與周邊國家文化部門對等互訪和經常性聯系機制。建立跨境民族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做好文物保護援外工作。
(三)大力發展對外文化貿易。 提升中國——南亞博覽會等重要展會的文化含量,辦好專項文化會展。培育對外文化貿易主體,支持民族歌舞、雜技等文藝團體及工藝美術企業走出去,推動云南本土動漫游戲產業面向南亞東南亞國家發展。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資源,建設核心文化產品資源庫和項目儲備庫,著力培育對外文化貿易品牌。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創建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支持文化企業參加重要國際性文化節展。
(四)加強與港澳臺文化交流合作。 建立長效交流合作機制,搭建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平臺,提升對港澳臺地區文化交流水平,促進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共同弘揚中華文化。
專欄 8 文化交流與合作
1 .對外文化交流品牌建設。 推動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國家文化藝術節、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國家文化遺產保護與推廣研討會高端化機制化發展,打造國家級、國際性對外文化交流品牌。辦好中國臨滄亞洲微電影藝術節,擴大“文化中國·七彩云南”“七彩云南·文化周邊行”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推動中緬胞波狂歡節、中老越三國丟包狂歡節、國際目瑙縱歌節等文化交流活動品牌化發展。
2 .文物保護與考古交流合作。 開展怒江、瀾滄江、紅河和大盈江等國際性河流流域以及古代云南對外對內交通線路的考古調查、發掘和研究。積極爭取國家涉外考古和文物保護項目,主動尋求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文物保護與考古合作。加強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文物展覽交流與合作。加快推進東南亞南亞考古研究與文物保護基地建設。
九、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牢牢把握文化創作生產傳播的規律和特點,進一步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制度創新,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加快構建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調動全社會參與文化發展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一)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推動文化行政職能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要求 , 推動文化行政部門與其所屬 文化企事業單位管辦分離,依法賦予文化企事業單位更多的法人自主權。深化文化文物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逐步形成權責明確、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體制,推進文化領域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
(二)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事、收入分配、經費保障等制度改革,加強績效評估考核。推動公共文化機構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效能,增強公共文化機構活力。
(三)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國有文化企業黨組織、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及其議事規則、決策程序。推動文化企業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各項制度,提高生產經營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國有文化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動上市發展。建立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四)培育和規范文化藝術領域行業組織。加強引導、扶持和監管,促進文化藝術領域行業組織規范有序發展,加快構建結構合理、富有活力、服務高效、治理完備的文化藝術領域行業組織體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將適合由行業組織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事項交由行業組織承擔。
十、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設,全面提高能力素質,加快培養造就一支政治上忠誠可靠、作風上務實過硬、業務上扎實精湛的文化人才隊伍。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選優配強廳直屬文化單位領導班子,做到理想信念堅定,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講政治、強黨性、敢擔當、勇創新、嚴律己,帶頭踐行“三嚴三實”“兩學一做”要求,帶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加強馬克思主義文藝觀和職業道德教育,深入開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等主題實踐活動。
(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以“云嶺文化名家工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云南文藝隊伍十百千萬工程”等為抓手,著力培養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和文藝領軍人物,培養文化藝術、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經營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高層次人才。積極推送我省文化人才進入文化和旅游部相關人才培養計劃,爭取更多優秀文化人才入選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文化名家”。著力培養青年拔尖人才,形成高層次領軍人物的重要后備力量。
(三)加強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選齊配好鄉鎮、村和街道、社區文化工作人員,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支持貧困地區設立財政補貼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崗位。繼續實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文化工作者專項,加強邊遠貧困地區、邊境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群文藝術門類創作人才的培養,做好面向基層、面向劇團、面向百姓的文化活動策劃人才、組織人才、專業人才的業務培訓和技能培訓。重視發現和培養扎 根基層的鄉村文化能人、 民間文化傳承人和各類文化活動骨干。
(四)拓展文化人才培養途徑。建立健全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崗位培訓、短期進修、掛職鍛煉、院校代培、出國深造等多種模式,不斷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加強與高等院校合作辦學,支持文藝院團、公共文化服務單位與高等院校開展“訂單式”聯合培養。實施好滇滬合作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加強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建設,進一步提升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的合作,推進中小學藝術普及教育,為培養藝術人才打下良好基礎。
(五)健全文化人才培訓體系。以提升業務水平和實踐能力為核心,統籌推進分級分類分層培訓,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文化人才培訓網絡。注重普遍輪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扎實開展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崗位培訓、專題培訓、業務培訓。加強培訓質量管理,完善培訓評價考核機制。
專欄 9 文化人才隊伍建設
1 .基層文化隊伍素質提升。 根據基層文化工作現實需求,舉辦相關的專題培訓班。“十三五”期間,對全省縣級圖書館館長、文化館館長、鄉鎮文化站站長和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一遍輪訓;力爭村級示范性培訓實現全覆蓋。
2 .教育培訓基地建設。 發揮省文化館在基層文化人才培訓、群眾文化藝術創作和群眾文化活動方面的龍頭作用,將其建設成為全省文化藝術普及人才培訓基地和群眾文化示范基地。發揮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在舞臺藝術和應用型藝術人才培養方面的龍頭作用,將其建設成為全省文化藝術專業人才培養基地。聯合有關高等院校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培訓基地和傳統工藝美術培訓基地。
十一、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文化工作的正確方向。全省文化系統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貫穿始終,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要系統全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建設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文化建設的重要部署,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
(二)切實增強“四個意識”,自覺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和改進黨對文化工作的領導,是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的根本保證。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定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自覺地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三)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為文化發展改革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徹底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響,努力構建文化系統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要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統一部署,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抓住“關鍵少數”,實行黨政同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基層黨建鞏固年”和“黨支部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推動文化發展改革的堅強戰斗堡壘。要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刻剖析文化系統發生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委實施辦法精神,全面推進聯合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認真落實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文化陣地建設管理,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要充分運用歌舞、戲劇、美術及文物、圖書展覽等形式,推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軍營等。
十二、保障措施
加大文化發展改革保障力度,進一步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有效發揮引導、扶持、激勵、規范作用,為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提供強有力支撐。
(一)加強文化財政保障。完善公共財政文化投入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文化發展改革。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在文化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明確地方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要加大文化改革發展經費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經濟實力相匹配、同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重點增加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資金和經費保障投入,優先安排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項目。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探索設立云南藝術基金,加大對全社會藝術創作生產的引導和扶持。完善各項文藝扶持政策,加大對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扶持,加快落實國家支持地方戲曲繁榮發展的政策措施。把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文化活動、重大文藝項目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保障。重點保障基層公共文化機構正常運轉并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所需經費。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體制,加大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重點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含縣)以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取消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原創劇目補貼等方式,著力扶持文藝院團發展改革。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機制,建立文化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夯實文化統計基礎,提升文化統計服務能力。
(二)落實文化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支持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推動落實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扶持政策。推動各級政府將文化用地納入城鄉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國家土地政策許可范圍內,優先保證重要公益性文化設施和文化產業設施、項目用地。推動落實支持社會組織、機構、個人捐贈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相關政策。推動落實有利于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落實支持對外文化貿易各項優惠政策。加強對文化產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宣傳解讀。
(三)加強文化法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文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快文化類地方性法規建設。推動出臺《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修訂出臺《云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推動民族自治地區出臺有關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單行條例。制定貫徹國家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條例的具體措施。全面落實市縣級文物行政執法職能,實現文物行政執法主體全覆蓋。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推進文化系統全員法治培訓,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提升文化行政部門依法行政能力和運用法治方式管理文化事務的水平。深入開展“七五”普法,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四)加強文化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強化文化領域知識產權意識,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提升文化領域知識產權運用效益, 發揮知識產權對文化創新發展的驅動作用。開展文化領域知識產權統計工作,對文化資源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確權、登記、評估。支持文化企業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工作。
(五)建立健全文化安全工作機制。加強國家文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文化安全監測預警和危機處置機制,加快處置、有效化解危害文化安全的重大或突發事件。
十三、組織實施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的重要意義,積極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把文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考核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做到文化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形成推動文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省直文化系統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和本單位貫徹落實的具體方案和年度執行計劃,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要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確保本方案明確的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