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4日訊 近日,重慶市出臺了《重慶市傳統工藝振興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提出總體目標為發掘該市傳統工藝蘊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提升設計制作水平和產品品質,培育中國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要。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和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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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明確“建立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加強傳統工藝項目傳承保護、提高傳統工藝項目的整體品質、市場競爭力和探索傳統工藝振興與相關領域協同發展”4項主要任務。
《計劃》指出,各區縣應建立本地傳統工藝振興目錄。此外,有關部門將對列入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進行績效考核,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從市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中移除。
以下為通知原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文化委等部門重慶市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重慶市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以下為《計劃》全文:
重慶市傳統工藝振興計劃
市文化委 市經濟信息委 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加快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有關要求,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促進中國傳統工藝的傳承與振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本計劃所稱傳統工藝,是指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系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制作工藝及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制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重要意義
我市傳統工藝門類眾多,遍布全市各地。振興傳統工藝,有助于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文化自信;有助于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力,培育和弘揚工匠精神;有助于促進就業,實現精準扶貧,增強傳統街區和村落活力。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立足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發掘我市傳統工藝蘊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提升設計制作水平和產品品質,培育中國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要。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和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尊重優秀傳統文化。尊重地域文化特點和民族傳統,保護文化多樣性,弘揚傳統工藝所蘊含的文化精髓和價值。
堅守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倡導專注堅守、追求卓越,樹立質量第一意識,加強品牌建設。
激發創造活力。保護手工藝者個性,激發因材施藝靈感和精心手作潛能,恢復和發展瀕危或退化的優秀工藝和元素。
促進就業增收。發揮傳統工藝覆蓋面廣、兼顧農工、適合家庭生產的優勢,擴大就業創業,促進精準扶貧,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堅持綠色發展。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反對濫用不可再生的天然原材料資源,禁止使用非法獲取的珍稀動植物資源。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傳統工藝振興目錄。
1.組織傳統工藝項目調查。對我市傳統工藝項目進行調研普查,挖掘、記錄和整理制作技藝,搜集代表性實物,全面了解和掌握傳統工藝項目現狀及存在問題,建立傳統工藝項目動態管理數據庫。(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
2.公布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建立市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并制定遴選標準,將具備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助于促進就業增收的傳統工藝項目,納入市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各區縣應建立本地傳統工藝振興目錄。(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3.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對列入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進行績效考核,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從市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中移除。建立傳統工藝保護、獎勵制度,設立專項資金,保護傳統工藝品種和技藝,表彰獎勵在傳統工藝保護、傳承和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二)加強傳統工藝項目傳承保護。
1.分類指導制定傳統工藝項目保護振興規劃。加強對傳統工藝項目的整體規劃,指導項目實施單位編制三年振興計劃,采取引導、扶持和管理措施,保持其傳統工藝流程的整體性和核心技藝的真實性。推動創建一批傳統工藝振興示范基地。(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2.建立健全傳承機制。提高中青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比例,壯大工匠隊伍。通過提供場所、給予資助、支持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等方式支持傳統工藝傳習活動。實施國家和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鼓勵下崗人員、殘疾人、返鄉人員從事傳統工藝相關職業。(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殘聯、市婦聯)
3.促進成渝傳承人群合作交流。結合成渝兩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建設,舉辦成渝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工藝互動交流活動。(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教委)
4.促進社會普及教育。組織面向社區的傳統工藝展演、體驗、傳習、講座、培訓等活動,鼓勵廣播電視、新媒體推出傳統工藝類節目欄目和影視作品,開展傳統工藝代表性傳承人群記錄工程,對有關傳統工藝的專著等出版物,在選題審批、書號核發、申請國家出版基金資助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教委)
(三)提高傳統工藝項目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
1.培育傳統工藝經營市場主體。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保護為主的原則,保護好傳統工藝的遺存價值,激活現實功用,鼓勵企業投資,以資本為依托抓好產業化經營,抓好產研結合,打造傳統工藝品牌。(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旅發委、市工商局)
2.提高傳統工藝產品設計、制作水平和品質。引導傳統工藝企業、從業者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制作,提高品質。開展工業設計機構與傳統工藝企業對接活動,推進現代設計與傳統工藝融合發展。開展傳統工藝大賽,扶持傳統工藝創意人才,發展個性化定制、眾包設計等新型制造模式,開發體現傳統工藝本真性和現代審美需求的產品。(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文化委)
3.拓寬傳統工藝產品展示銷售渠道。積極推進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園建設。以傳統工藝項目為重點,打造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意園區、特色小鎮、傳習所、代表性傳承人及高技能人才工作室、設計體驗中心。結合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旅游景點、商業街區、大型購物中心、交通樞紐等,設立傳統工藝產品集中展示展銷場所。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暨老字號博覽會等活動,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產業、旅游產業、工藝美術、老字號等相關展會上設立傳統工藝專區,搭建傳統工藝展示交易平臺。(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規劃局、市文化委、市旅發委、各區縣政府)
4.創新傳統工藝營銷模式。鼓勵具有較強設計能力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相關單位在傳統工藝項目集中地設立工作站。鼓勵重慶文藝網、手藝網等網站與相關專業網站設立網絡銷售平臺。推廣消費者參與傳統工藝產品設計、體驗等新型生產、消費模式,促進傳統工藝融入現代生活。(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教委)
5.推動傳統工藝行業組織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成立傳統工藝行業組織,參與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根據相關規定和授權開展資質認證、人才培訓、等級評定等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咨詢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文化委)
6.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幫助傳統工藝企業和從業者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鼓勵傳統工藝從業者在作品或產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標識,注冊商標和版權登記,保護商業秘密和創新成果,提升傳統工藝品牌價值。依法打擊侵犯傳統工藝知識產權的各類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委)
(四)探索傳統工藝振興與相關領域協同發展。
1.推進傳統工藝與教育、科研融合發展。繼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活動;支持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開設傳統工藝相關課程和專業;鼓勵高校、研究機構、企業設立傳統工藝的培訓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合作共建“工匠創新工作室”“工匠教學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推行現代學徒制,鼓勵代表性傳承人積極參加重慶市技術能手遴選。(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
2.推動傳統工藝與旅游有機結合。推進我市傳統工藝項目與旅游業融合發展,支持研發具有重慶特色的傳統工藝旅游商品,建立傳統手工藝特色街區。鼓勵區縣、鄉鎮(街道)依托非物質文化遺產,結合精準扶貧,培育“一村一品”“一鎮多品”手工藝特色村鎮和具有一定規模的手工技藝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旅發委、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3.推動中醫藥傳統工藝進一步發展。堅守重慶傳統中醫藥特色,發掘和保護中醫理療、保健、治未病等中醫藥項目,鼓勵中醫藥企業和研究機構設立傳統工藝研發基地和實驗室,建設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提高中藥臨方炮制能力,加強中藥炮制技術和中藥常用飲片的推廣和應用,推動藥食同源植物資源開發利用,發展康養小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教委、市科委)
4.推動傳統工藝發展中的環境保護。堅持綠色發展,注重與傳統工藝相關的文化空間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環境的整體保護。鼓勵研發綠色環保材料,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單位:市文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城鄉建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局)
5.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以“一帶一路”為依托,與沿線國家或地區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聯合打造具有絲綢之路特色的旅游產品和遺產保護。通過對外交流、研修培訓以及技術領域的研究與合作,促進傳統工藝產品和服務的對外貿易,鼓勵中醫藥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責任單位: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市文化委、市商務委、市教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區縣政府和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等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發展繁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特色小鎮、精準扶貧、鄉村振興、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及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傳統村落保護、休閑農業、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旅游發展等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廣泛開展面向農村剩余勞動力、城市下崗職工、城鄉殘疾人、返鄉下鄉創業創新人員、民族地區群眾的手工藝技能培訓,鼓勵其從事傳統工藝生產,積極探索振興傳統工藝的有效途徑。(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
(二)做好經費支持。各區縣政府要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投入,用足用好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產業發展、工藝美術、旅游節慶活動、微型企業扶持、老字號商品企業研發和民族文化旅游發展等相關經費,對符合規定的傳統工藝相關項目以及特色文化產業傳統工藝發展予以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農委、市商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委、市旅發委、市工商局)
(三)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全面落實國家有關稅收支持政策,符合現行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符合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簡化納稅人申報備案流程,便于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金融服務。探索建立傳統工藝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準則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其生產周期、財務和風險特征,開發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傳統工藝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金融機構與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對接,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融資發展,引導和推動傳統工藝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
(五)鼓勵社會參與。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傳統工藝企業,建設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場所和公共服務平臺,設立民間傳統工藝保護發展類公益組織、發展基金等。鼓勵市級主流新聞媒體圍繞傳統工藝振興,開展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文化委、市民政局)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監委,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6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