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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政策

    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8-01-09    來源: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    編輯:邱娟

    2016年6月23日,哈爾濱被正式確定為國家第一批文化消費試點城市。按照文化部、財政部《關于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文產發〔2016〕6號)要求,為做好試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統領,落實文化興市戰略,立足擴大文化消費總量、促進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精神文化需求,堅持“政府引導、市區聯動、產業融合、企業讓利、科技支撐、社會參與、互利共贏”原則,調動政府、企業、社會、消費者等各方面積極性,運用“互聯網+文化”平臺運行管理模式,通過拉動文化消費,改善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打通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邊界,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和動能調整轉換,為推動哈爾濱振興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試點范圍與參與試點單位

    (一)試點區域范圍

    2017年,文化消費試點范圍擬選定道里、道外、南崗、香坊、松北、平房、呼蘭、阿城和雙城區9個市轄區。2018年擴大到9個縣(市)。

    (二)參與試點單位

    1.公共文化場館。市、區兩級政府直屬公益性公共文化場館,主要選取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及文化館等5類免費開放場館。

    2.文化企業。選取導向正確、經營良好、產品優質、特色鮮明、拉動作用強,自愿申請并提供相應數據、接受社會評價、主動配合試點工作的重點文化企業,重點選取文化藝術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等相關行業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有效引導和擴大文化消費總量。挖掘居民文化消費潛力,培養居民文化消費習慣,優化居民文化消費結構,擴大全市文化消費總量和人均文化消費支出。充分利用全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氛圍,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費理念。拓展文化消費信息渠道,搭建文化消費推介平臺,開展文化消費集中展示,實現企業有效銷售和消費者有效消費。

    (二)提高文化產品與服務供給水平。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建立文化需求動態反饋機制。通過政府購買居民公共文化產品評價服務,引入多元化評價主體,激勵督促公共場館不斷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能。優化文化市場產品供給,完善文創產品開發運作機制,制定相關獎勵評比辦法,扶持和推動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和傳播,激發文化創造力。打造優秀文化作品,鼓勵創作貼近百姓生活的文化產品,建立完善的市場通道,將居民青睞的文化產品快速送達消費者。

    (三)促進文化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市場主體間公平競爭,淘汰文化產業過剩供給、增加有效供給。發揮文化消費試點對文化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動作用,以試點促進民營企業、中小型文化企業發展,激發市場活力,釋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動能,促進文化消費市場繁榮,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四)構建文化旅游體育等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通過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黏度,強化產業融合度,延長文化產業價值鏈,提高文化附加值。通過跨行業合作,實現優質文化資源整合,增強文化經營單位活力和競爭力。引導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賓館飯店、體育場館等引進特色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商業服務與休閑文化高度融合的綜合消費場所。推進有條件的文化企業向文化綜合體轉化,使文化與科技、旅游、體育等聯合,創新文化新業態,構建產業鏈融合發展新格局。

    (五)探索具有哈爾濱特色的擴大文化消費模式。通過兩年的試點運行期,積極探索、深入研究、積累經驗,形成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推廣價值、可持續、可復制推廣的引導擴大文化消費新模式。

    四、工作目標

    參與試點企業達到城區內重點文化企業總量的60%以上、參與消費人次達到城區常住人口的40%以上,試點工作涵蓋市區內所有文化產品和服務種類的80%以上。文化消費直接拉動比例力爭達到1:5以上,對旅游、體育、住宿、餐飲、交通等相關領域間接拉動比例達到1:1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創新財政資金引導方式。財政資金引導方式由直接補貼文化經營單位向補貼居民文化消費轉變,鼓勵居民通過對公共文化場館和具有冰雪、音樂等特色文化企業產品與服務評價獲取積分,用積分兌換政府消費補貼。此外,利用文化消費惠民補貼卡(哈爾濱銀行和中國銀行發行的社保卡)按比例直接補貼消費者,用于在試點企業范圍內消費。動態設置消費積分和補貼比例,根據試點實施階段及居民參與情況,科學設置積分額度,補貼比例在消費金額的10%至30%之間合理浮動。引導企業自主讓利,增強消費拉動效果,使企業讓利與政府補貼產生疊加效應。

    (二)采用多種形式方便群眾參與。采用在“哈爾濱文化資訊”微信公眾號上參與試點活動獲取積分和文化消費惠民補貼卡兩種形式,方便居民參與試點活動并獲得文化消費價格優惠。整合哈爾濱優秀文化場館和文化企業產品與服務,編制《哈爾濱市文化消費試點指南》,為全市居民及外來游客提供更多個性化、多樣化、品質化消費選擇。增加居民參與試點的便利性和普惠性,最大程度降低試點參與門檻,提高試點參與度,加大普惠力度。定期組織試點單位舉辦豐富多彩的“文化消費優惠活動”。整合優勢文化產品和服務資源,集中展示地方特色文化,促進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三)開發建設試點數據信息平臺。采用“互聯網+文化”運行管理模式,利用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技術,將文化消費數據信息平臺與我市現有“文化資訊網”整合,在功能開發上確保試點工作要求的消費便利性、資金安全性和數據準確性。同時,利用黑龍江省銀聯商務、中國銀行哈爾濱支行和哈爾濱銀行等金融數據信息平臺,開發試點工作“線下資金結算平臺”。

    (四)嚴格監管試點專項資金。出臺《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資金撥付過程中政府部門、試點單位、金融機構、國庫管理機構、第三方審計機構、試點數據信息平臺運行機構等責任主體的責任。科學規劃,總量控制,借助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嚴格管控試點補貼資金流,最大限度降低資金使用風險。

    (五)及時統計評估試點效果。建立試點數據指標體系和文化消費數據監測采集報送機制,采用系統自動數據采集、試點單位自主填報和抽樣調查相結合方式監測采集試點數據,重點關注居民參與人次、消費數據、文化企業和場館數據、直接拉動和間接拉動消費數據等各類試點數據。健全文化產品與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將市場認可度作為評價和支持文化消費試點的重要依據,認真研究分析,定期公布相關信息,合理引導文化消費。健全公共文化場館評價指標體系和消費者評價反饋機制,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六)廣泛宣傳試點政策和活動。廣泛開展宣傳報道,發布文化消費試點政策與活動信息。借助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強化宣傳策劃,開辦專欄和專題節目、跟蹤報道,營造輿論聲勢,打造文化品牌。廣泛利用微信、微博、專業網站、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開展文化品牌營銷、活動宣傳和專題報道。推動試點單位聯合宣傳,充分利用試點單位現有資源,結合企業文化品牌、重大文化事件,實行綜合營銷。聯合金融機構信息網絡平臺協同宣傳,發布試點政策和優惠信息,擴大受眾群體。

    六、實施步驟

    (一)確定試點方案及配套政策(2016年5月20日完成)。制定《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配套出臺《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單位獎勵及核銷居民補貼辦法》、《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公告》、《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居民消費補貼辦法》、《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宣傳推廣方案》和《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平臺技術實施方案》等相關政策。

    (二)發布試點公告(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發布《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公告》,包括試點內容、申報要求、參與試點范圍、征集參與合作行業領域、征集參與單位、參與單位權責等內容。

    (三)確定參與試點的公共文化場館和文化企業(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試點條件的公共文化場館和文化企業自主申報,由各區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后,統一報市文廣新局。經復核審定后,由市文化消費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選定的試點單位簽訂《試點工作協議書》,將其統籌納入《哈爾濱市文化消費指南》,并向社會公布。

    (四)試點試運行(2017年10月20日—30日前)。選出公共文化場館和文化企業中具有代表性單位,先期試運行,發現問題,及時完善試點方案。

    (五)開展文化消費季活動(2017年10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推出文化消費季活動,以政府補貼、企業讓利等方式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通過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彰顯哈爾濱冰城夏都的文化藝術魅力。

    (六)考評獎勵優秀文化企業和場館(2018年11月30日前開始)。按照《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單位獎勵及核銷居民補貼辦法》規定,公平、公開、公正地考評獎勵優秀文化場館和文化企業。

    (七)總結驗收(2018年11月前)。總結試點工作、歸納試點特色、提煉試點經驗,按照國家對試點城市的檢查驗收要求,提前做好迎檢準備。

    六、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成立哈爾濱市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宋希斌市長任組長,陳遠飛副市長及相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分管領導及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委、市體育局、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市統計局、黑龍江省銀聯商務、哈爾濱銀行、中國銀行哈爾濱支行及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審定哈爾濱市擴大文化消費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廣新局,主任由市文廣新局局長李堪國兼任,負責督促落實試點各項工作,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做好各項工作的協調推進。試點工作辦公室下設宣傳推廣組、資金監管組、統計調查組、綜合協調組4個工作組。

    1.宣傳推廣組

    組 長:李為民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副組長:齊 杰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市文廣新局等

    2.績效評估組

    組 長:李堪國 市文廣新局局長

    副組長:楊 杰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張再文 市財政局副局長

    徐廣斌 市統計局副局長

    李 耕 市旅游委副主任

    佘遠新 市體育局副局長

    薛 紅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產品總監

    張 茵 哈爾濱銀行副行長

    劉 宇 中國銀行哈爾濱開發行副行長

    成員單位: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旅游委、市體育局、省銀聯商務、中國銀行哈爾濱支行、哈爾濱銀行等

    3.統計調查組

    組 長:徐廣斌 市統計局副局長

    徐錫成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副組長:于金國 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副隊長

    成員單位: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市文廣新局、省銀聯商務、中國銀行哈爾濱支行、哈爾濱銀行等

    4.綜合協調組

    組 長:徐錫成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副組長:高鳳平 市文廣新局文化產業處長

    成員單位:市文廣新局、省銀聯商務、中國銀行哈爾濱支行、哈爾濱銀行、龍彩科技集團、各區縣(市)文體局等

    (二)資金保障。政府提供資金保障,主要用于居民文化消費補貼、獎勵公共文化場館、獎勵優秀文化企業、宣傳推廣、數據平臺開發建設、政府購買服務(專家咨詢費、篩選試點單位服務費、第三方審計機構費等)、工作經費和不可預見費用。

    (三)安全保障。建立試點工作風險防范體制機制,健全各項風險防范制度和措施,全程監控預警試點風險,確保試點工作安全進行。依據既保持一定程度激勵,又要防止激勵過度的原則,通過科學確定補貼比例,控制超預算風險。實行試點企業“紅榜”“黑榜”制度,對在試點工作中信譽良好、折扣優惠、活動豐富、消費者評價較高的企業,定期在平臺上發布“紅榜”表揚信息,并作為試點獎勵和評先評優重要依據。在試點工作中,采取“平臺數據風險監測、群眾有獎舉報、試點企業抽查檢查”等風險防控措施,若發現有“刷水”現象,一經查實將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同時取消其試點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并在平臺“黑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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