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3日訊 當前,貴州省戲曲傳承發展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仍存在劇種劇團減少、劇本創作嚴重不足、戲曲生產條件薄弱、戲曲精品短缺、人才缺失等突出問題。為此,貴州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戲曲傳承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破解貴州省戲曲傳承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助力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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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到2020年,貴州省戲曲得到全面傳承發展,建成健全完善的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藝術工作者扎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建立一批戲曲傳承發展基地,扶持一批重點院團,創作推出一批精品劇目,培養一批戲曲名家,儲備一批戲曲人才,戲曲藝術服務群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形成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和全社會共同重視關心戲曲藝術發展的良好環境;將黔劇、花燈戲打造成為具有國家級藝術水準、濃郁貴州特色、全國知名并有廣泛影響的戲曲品牌,建成中國西部戲曲大省。
意見指出,將從加強戲曲保護傳承、加強戲曲藝術創作、支持戲曲演出、全面改善戲曲生產條件、扶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發展、完善戲曲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加強戲曲推廣普及等方面著力推進戲曲傳承發展工作。
為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意見強調,將持鼓勵將戲曲專業人才納入各級各類人才計劃和培養工程,加大戲曲專業人才培養資金扶持力度。支持戲曲藝術院團與省外重點高等戲曲藝術院校合作,建立定向學習、培訓、實踐基地。實施戲曲藝術“種文化”行動,由省內重點藝術扶持戲曲藝術院團對口幫扶群眾基礎好、戲曲資源豐富的基層戲曲藝術表演團體。2020年前對全省戲曲藝術工作者開展全覆蓋輪訓。
在扶持基層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將免費為民營戲曲藝術院團提供部分優秀作品版權,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建立專項基金等形式參與扶持地方戲曲的傳承發展。
意見還提出,將建立健全演出展示平臺。將宣傳展示優秀戲曲作品作為多彩貴州文化藝術節、貴州省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多彩貴州大舞臺、民族民俗節日的重要內容。定期舉辦貴州省優秀戲曲作品展演活動和黔劇、花燈戲藝術周,每兩年舉辦一次貴州省戲劇藝術大賽。鼓勵全省戲曲團體積極參加全國性戲曲藝術節、展演和交流活動,加強與國內外相關文化演藝機構合作,鼓勵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港澳臺地區開展戲曲文化交流活動。
以下為政策全文: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戲曲傳承發展的意見
黔府辦函〔2017〕21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戲曲具有悠久的歷史、獨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眾基礎,是表現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載體。近年來,我省戲曲傳承發展取得一定成績,但存在劇種劇團減少、劇本創作嚴重不足、戲曲生產條件薄弱、戲曲精品短缺、人才缺失等突出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15〕52號),有力破解我省戲曲傳承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助力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貴州省代表團討論時的重要講話
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揚棄繼承、轉化創新,堅持保護、傳承與發展并重,充分發揮戲曲藝術在建設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中的獨特作用。
到2020年,我省戲曲得到全面傳承發展,建成健全完善的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藝術工作者扎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建立一批戲曲傳承發展基地,扶持一批重點院團,創作推出一批精品劇目,培養一批戲曲名家,儲備一批戲曲人才,戲曲藝術服務群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形成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和全社會共同重視關心戲曲藝術發展的良好環境;將黔劇、花燈戲打造成為具有國家級藝術水準、濃郁貴州特色、全國知名并有廣泛影響的戲曲品牌,建成中國西部戲曲大省。
二、加強戲曲保護傳承
(一)鞏固貴州省地方戲曲劇種普查成果。在全面完成貴州省地方戲曲劇種普查的基礎上,深度摸清貴州省地方戲曲劇種的數量、發展歷史、藝術特點、分布和流傳地區、演出團體、人才狀況、創作狀況、演出劇目、聲腔、音樂、表演藝術、舞臺藝術、代表人物、生存現狀等情況,建成準確、完整、規范的戲曲藝術檔案體系。2018年9月底前,建成完善的貴州省地方戲曲數據庫和信息共享平臺,對戲曲文化資源實行常態的數字化、動態化、科學化管理。將戲曲藝術資源作為“貴州文化云”建設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二)全面開展戲曲劇目留存工作。2018年8月底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完成貴州省戲曲劇目的文字、圖片、影像、聲音等戲曲藝術資料的留存和備份,完成我省戲曲老一輩藝術家舞臺實踐、藝術精粹及歷史記憶的整理建檔。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散落在民間的戲曲珍貴史料的收集整理。全面加強撮泰吉、陽戲等瀕危劇種的搶救、挖掘和保護力度,切實防止失傳。(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三)加強戲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戲曲劇種申報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對戲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類保護,實施戲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計劃,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收徒傳藝、著書立說。(責任單位:省文化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三、加強戲曲藝術創作
(四)建立戲曲創作采風基地。支持全省每個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建立創作采風基地、基層服務聯系點,深入生活、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主題創作。建立戲曲藝術工作者創作采風常態化機制,分類分期分批深入基層采風。大力調動年青編劇參與戲曲劇本創作積極性,鼓勵戲曲愛好者、文化學者、戲曲專業師生等參與劇本創作。(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文聯)
(五)加大劇本創作扶持力度。健全戲曲劇本孵育機制,采用劇本征集、選題和委托創作、結對共創等多種創作方式。組織開展全省舞臺藝術劇本征集活動,鼓勵圍繞中國夢、愛國主義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貴州故事,創作群眾喜聞樂見的新劇目。支持開展征集一批、整理改編一批、買斷移植一批優秀戲曲劇本。貴州省文化產業扶持資金對轉企改制院團和民營院團具備市場前景的優秀創作項目予以支持。積極支持申報文化部“三個一批”扶持計劃、國家藝術基金等扶持基金,多渠道解決劇本創作投入問題。推出一批優秀戲曲劇本無償提供給戲曲表演團體使用。每年力爭創作一個以上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戲曲劇本。(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財政廳、省文化改革發展辦、省文聯)
四、支持戲曲演出
(六)建立健全演出展示平臺。將宣傳展示優秀戲曲作品作為多彩貴州文化藝術節、貴州省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多彩貴州大舞臺、民族民俗節日的重要內容。定期舉辦貴州省優秀戲曲作品展演活動和黔劇、花燈戲藝術周,每兩年舉辦一次貴州省戲劇藝術大賽。鼓勵全省戲曲團體積極參加全國性戲曲藝術節、展演和交流活動,加強與國內外相關文化演藝機構合作,鼓勵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港澳臺地區開展戲曲文化交流活動。(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民族宗教事務委)
(七)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將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抓緊制定出臺戲曲劇目供給目錄與標準,開展“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充分利用廣場、涼亭、文化站等場所建立戲曲文化角,鼓勵群眾自發開展戲曲傳唱。政府通過場次補助為主、集中采購為輔的方式,組織全省戲曲院團優先為縣、鄉、村和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演出,深化戲曲惠民和“七進”活動,確保每年每個鄉鎮至少有3場戲曲演出,力爭每年每個行政村至少有1場戲曲演出。把下基層演出和為學生演出場次作為對戲曲院團考核的重要指標。(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文聯、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八)加大演出扶持力度。出臺實施惠民低票價演出補貼政策。整合劇場資源,引導形成一批戲曲演出基地,增加戲曲演出場次,采取零場租等多種方式支持優秀戲曲劇目演出,戲曲演出場次不低于總場次的30%。鼓勵省屬戲曲院團開展駐場演出。對演出達到一定場次規模,具有較高藝術價值和良好社會影響的戲曲劇目,從既有的省級財政部門預算專項資金中給予演出獎勵。對獲得國家級舞臺藝術獎項或者參加國內國際重要賽事、知名藝術節的戲曲劇目,根據藝術價值、社會影響等因素,給予一定配套獎勵或補貼資助。(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五、全面改善戲曲生產條件
(九)改善戲曲創作生產場地條件。各級人民政府對優秀戲曲藝術院團排練場所修繕建設應予以支持。鼓勵各地通過置換、購買、租賃、改擴建現有閑置場所等方式解決排練場所問題。有條件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可增設小劇場、演出廳。(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文化改革發展辦、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合理布局戲曲演出場所。把簡易戲臺納入村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范圍,鼓勵每個鄉鎮建設簡易戲臺。支持具有代表性的戲曲院團建設中小型專業劇場,可向文化事業基建投資、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征收使用部門申請支持。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中小型戲曲專業劇場。在城鎮建設和舊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空間特別是戲曲演出空間,注重保護利用古戲臺,鼓勵有條件的歷史建筑、工業遺址等,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保護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利用,成為特色鮮明的戲曲演出聚集區。縣級以上(含縣級)的群眾藝術館、文化館按照國家頒布的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綜合設置戲曲排練演出場所。鼓勵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等,通過資源共享、項目合作等方式,為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免費或低價提供排練演出場所。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增加戲曲類保護利用項目的比重。鼓勵采取靈活的產權形式,或以政府購買演出場所的演出時段、提供場租補貼等形式,幫助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解決演出場所問題。(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改革發展辦、省文化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一)落實差別化的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政策。對重點戲曲文化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次性交付土地出讓收入確有困難的,經當地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認定,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特殊項目,約定在一年內全部繳清。進一步完善有關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提出戲曲教學排練演出場所建設要求。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獨立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提供。支持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建設,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規模的商業、服務、辦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協議方式補充辦理用地手續。嚴格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供后監管,需改變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級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其中單獨建設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應在用地合同和劃撥決定書中明確,改變用途應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應。(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改革發展辦、省文化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二)規范戲曲演出市場。進一步加強戲曲知識產權保護和地方戲曲演出市場監管,依法查處擅自設立營業性表演團體、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等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基層文化中心和農村文體協管員作用,加強農村演出市場監管。支持建設戲曲行業協會,加強戲曲行業自律協作。(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六、扶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發展
(十三)重點資助專業戲曲院團。遴選一批戲曲藝術院團作為重點扶持對象,以點帶面,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府采購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等,對專業戲曲表演院團劇目創作、演出和有關設備配置等予以傾斜。戲曲院團業務經費和所獲資助經費原則上全部用于條件改善、發展、劇目創作、人才培養、宣傳推廣、劇目展演、惠民演出、藝術理論研究和史料的搶救、保存等。接受資助的院團要實行項目資金管理,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專款專用,有關部門要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正確使用方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省文化改革發展辦、省文化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四)大力扶持基層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加大對基層和民營戲曲藝術院團的扶持力度,免費為民營戲曲藝術院團提供部分優秀作品版權,提高民營戲曲藝術院團的藝術生產和創新能力。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在為縣級轉企改制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配備流動舞臺車的基礎上,為劃轉為研究類或傳承保護類機構且未配備過流動舞臺車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配備流動舞臺車。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建立專項基金等形式參與扶持地方戲曲的傳承發展。(責任單位:省文化改革發展辦、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五)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內部運行機制。轉企改制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要健全戲曲藝術院團企業運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分配激勵制度和人事制度,激發院團活力。事業單位戲曲院團要深化內部人事、社會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自我發展活力,在面向市場、服務群眾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制定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對全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綜合考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廳、省財政廳)
七、完善戲曲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
(十六)加強戲曲專業人才培養。支持鼓勵將戲曲專業人才納入各級各類人才計劃和培養工程,加大戲曲專業人才培養資金扶持力度。壯大戲曲藝術師資力量,探索在有條件的高校設立貴州省戲曲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定期舉辦戲曲專業人才及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班,培養優秀戲曲編劇、研究人才,幫助戲曲藝術院團加強人才梯隊建設。鼓勵建立校團合作辦學、訂單式教學等辦學新機制,按照院團訂單需求,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定向培養戲曲專業人才。鼓勵戲曲表演類民間藝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戲曲職業教育教學,加大對傳承人的培養力度,鼓勵少數民族戲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工作。支持戲曲藝術院團與省外重點高等戲曲藝術院校合作,建立定向學習、培訓、實踐基地。實施戲曲藝術“種文化”行動,由省內重點藝術扶持戲曲藝術院團對口幫扶群眾基礎好、戲曲資源豐富的基層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提供智力支持的同時,給予基層演員跟團學習實踐的機會,提升全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的整體水平。2020年前對全省戲曲藝術工作者開展全覆蓋輪訓。鼓勵支持各劇種、各戲曲行當中有較大藝術成就并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表演藝術家,通過以老帶新等方式傳承技藝。通過文字、實物、圖片、視頻等方式記錄藝術家傳藝過程,予以長期保存。(責任單位:省編委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十七)暢通引進優秀戲曲專業人才的通道。各級保留事業性質和劃轉為研究類、傳承保護類機構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公開招聘戲曲專業技術人員時,可按照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和戲曲專業人員特點,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和藝術成就,合理確定招聘方式,引進優秀專業人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廳)
(十八)切實保障戲曲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權益。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可購買商業保險,切實維護戲曲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鼓勵社會組織、社會資本等對戲曲武功傷殘、患職業病等特殊人員進行救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文化廳、省殘聯)
八、加強戲曲推廣普及
(十九)大力推動戲曲“雙進”(戲曲進校園、學生進劇場)。各級各類學校力爭每年組織學生免費欣賞1場以上優秀戲曲演出。開展學校戲曲通識教育,向中小學生推薦優秀戲曲。鼓勵學校組建戲曲社團等興趣小組、舉辦“戲曲藝術節”等有關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文化廳)
(二十)擴大戲曲社會影響力。支持鼓勵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開展“七進”等活動,提高廣大群眾對戲曲藝術的認知度。各級各類媒體要廣泛宣傳戲曲藝術,精心打造戲曲藝術專欄節目。編輯出版一批反映貴州戲曲文化精華、普及戲曲知識、研究戲曲理論的優秀書籍和音像、影像制品。鼓勵電影發行放映機構為戲曲電影發行放映提供便利。加強戲曲評論陣地建設和戲曲評論人才培養,發揮好文藝評論指導和引領作用。(責任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文化廳、省旅游發展委、省政府新聞辦、各市縣級人民政府)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支持戲曲發展作為文化工作重點目標任務,加大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力度,抓好政策落地。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本意見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出臺實施方案。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定期對全省戲曲傳承發展情況開展督查。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